一、 比选项目名称
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文艺评论体系建设项目
二、采购单位信息
1.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5号院
3.采购单位联系人:颜老师
4.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10-55565495
三、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
本项目需要供应商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建设更具权威性、公信力、影响力的文艺评价体系”为指导,以中宣部、广电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关于“健全完善基于大数据的评价方式”的工作要求为依据,落实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十四五规划重点任务,聚焦首都广播电视网络视听作品的创作、制播和收视反馈等相关特点,以大数据统计为思路,立足传播学、新闻学、社会学等交叉视角,围绕“北京大视听融合传播综合评价体系”的优化与构建、实践与应用开展相关工作,为推动文艺评论工作、更好地引导京产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创作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2.采购需求
(1)优化构建北京大视听融合传播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方要求,在现有的北京大视听融合传播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网络电影类、动画片类)基础上,对评价模型进行指标调整及体系优化,使面向网络电影、动画片的融合传播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更具科学性和可行性。
(2)电视剧播出与收视大数据日常监测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方要求,及时提供首播京产剧的收视数据分析资料,支撑采购方及时、全面了解京产剧的播出与收视情况,助力其更好地发挥组织优势、加强统筹协调、优化资源配置,使数据成为日常电视剧管理与引导工作的有力抓手,集中多方力量打造更多精品内容。
(3)定期开展面向京产广播电视网络视听作品的北京大视听融合传播综合评价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方要求,根据“北京大视听融合传播综合评价体系”,结合一定周期内广播电视网络视听作品的全媒体融合传播效果,展开以大数据统计结果为基础,大小屏联动、主客观结合的新型融合传播综合评价工作,并周期性输出北京大视听作品综合评价数据分析资料40份。
3.项目实施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四、项目预算及拨付方式
项目预算:60万元;
拨付方式:财政拨款。
(招标人不接受超过项目预算的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比选程序安排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要求
投标单位应于2025年6月25日17时前递交相应文件(一式三份)至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5号院521室,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所有投标文件均需置于密封的文件袋内提交给招标人,且投标人应对该文件袋加贴封条。招标人将在开标现场当面拆封。
2.提交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比选申请表;
(4)以往从事此类项目经验、成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
(5)报价单(包括明细);
(6)供应商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9)供应商自认为可提高自身竞争优势的其他证明材料。
3.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5年6月26日9:30时
(2)地点:通州区达济街5号院422会议室
附件1:供应商比选申请表
附件2:比选评分表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