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证)》持证机构的管理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和第七十条,以及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第35号令《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对许可证到期后未办理续期的北京香江鼎富酒店有限公司(香江戴斯酒店)等14家企业的《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证)》予以注销。
特此公示。
附件:14家许可证注销企业名单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024年11月 28 日
联系人:连老师;联系电话:55565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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