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项目名称:安全播出和网络安全技术支撑-广播电视网络安全演练
二、采购单位信息
1.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55号
3.采购单位联系人:贾老师
4.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10-65150992
三、采购需求及成果技术要求
1.采购需求
拟于2023年5月至9月,对北京市30家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开展网络安全演练,坚持“问题导向、着眼实战、安全可控”的原则,在确保演练过程中不对正常广播电视播出传输业务造成影响的基础上,运用专业工具和专业团队在目标系统的实际环境开展网络安全演练,发现目标系统安全漏洞,找到网络安全防护的短板,检验我市广播电视行业网络安全防护意识、防护水平,检验风险通报机制、网络威胁情报共享机制、应急响应方案等的合理性,以及突发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并在演练后总结优化,筑牢网络安全防线,夯实网络安全保障基础。
2.成果技术要求
(1)负责场地租赁、专家邀请、联络协调、设备租赁、会务服务、安全保障等活动相关事项的管理与落实。
(2)采用网络安全演练平台,为演练过程提供统一网络资源、演练成果提交及大屏展示,以及演练过程行为审计等功能。
(3)拟定演练整体方案,包括基本情况调研、演练准备、演练实施、过程监控、演练保障等内容,形成《北京市广播电视网络安全演练方案》。
(4)演练时间为14天,参与演练的队伍不得少于3队,每队专业人员不得少于3人。
(5)保证演练效果,切实发现广播电视和融媒体播控、集成、发射等目标系统存在的安全漏洞,找到网络安全防护及应急机制的短板,对网络安全演练情况及结果进行总结,形成《北京市广播电视网络安全演练报告》。
(6)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专业指导,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专题研究解决措施并给出整改建议。
3.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5日止。
四、项目预算及拨付方式
项目预算:71.6万元;拨付方式:财政拨款。
(招标人不接受超过项目预算的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服务能力的本国法人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比选程序安排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要求
投标单位应于2023年3月10日17时前递交相应文件(一式三份)至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55号新闻出版大厦一期416室,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所有投标文件均需置于密封的文件袋内提交给招标人,且投标人应对该文件袋加贴封条。招标人将在开标现场当面拆封。
2.提交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比选申请表;
(4)以往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5)报价单(包括明细);
(6)供应商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8)供应商自认为可提高自身竞争优势的其他证明材料。
3.开标时间和地点
具体评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