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简称市广电局)是市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局级。市广电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广播电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和创作导向。负责起草本市关于广播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推进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2.负责制定本市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扶助农村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
3.负责统筹规划本市广播电视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负责广播电视统计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本市广播电视机构和业务,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市场经营活动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对境外卫星电视节目接收的监管。
5.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负责对网络视听节目、广播电视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6.负责推进本市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7.组织拟订本市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推进应急广播建设。
8.负责本市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管理。负责广播电视领域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组织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
9.依法对本市广播电视行业的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对以市广电局名义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10.指导本市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广电局内设处室12个,分别为:办公室(安全监管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发展处(产业促进处)、行政审批处、宣传管理处、电视剧管理处、传媒机构管理处、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媒体融合发展处、科技处(公共服务处)、财务处、人事处,另设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和工会,纪检监察机构按规定派驻。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122人,实有人数123人(含不占行政编制的驻局纪检组人员7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45227.94万元,比上年增加350.89万元,增长0.78%。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2866.28万元,比上年增加534.05万元,增长1.26%。
1.财政拨款收入42049.0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0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049.0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0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817.2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91%。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2294.40万元,比上年增加531.77万元,增长1.27%,其中:基本支出6236.3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4.75%;项目支出36058.0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5.2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2049.07万元,比上年增加116.12万元,增长0.28%。主要原因:因工作任务增加,年中追加统发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如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中国(北京)国际视听大会项目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501.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1.4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1176.8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2.7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7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2023年度决算11.4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6.04万元,下降34.47%。其中:
“进修及培训”2023年度决算11.4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6.04万元,下降34.47%。主要原因:压缩行业培训的次数和规模。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23年度决算41176.8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171.35万元,下降2.77%。其中:
“广播电视”2023年度决算41176.8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171.35万元,下降2.77%。主要原因:我局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继续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年中核减一般性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23年度决算312.7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45.05万元,下降12.5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023年度决算312.7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45.05万元,下降12.59%。主要原因:离休人员减少,经费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6236.3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1个行政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3.03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28.89万元减少95.8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14.7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84.90万元减少70.14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缩出访数量、规模;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赴荷兰参加国际广播大会,赴西班牙洽谈广播电视网络视听技术合作、影视剧合拍及参加“北京新视听牵手巴塞罗那”交流推介会等活动,2023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4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3.69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2.0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6.84万元减少4.81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数量、规模。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外聘专家接待和外省市行业管理部门调研。公务接待143批次,公务接待698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16.2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37.15万元减少20.91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2023年无更新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16.2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37.15万元减少20.91万元,主要原因:我局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使用,减少费用开支。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4.2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6.4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49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2.13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8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9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825.33万元,比上年减少259.52万元,减少原因:厉行节约,降低成本。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682.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7.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914.3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338.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7.2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848.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7.08%。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8台,共计424.39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59台(套),共计25097.43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4387.94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监测监管、传输发射、广播电视事务以外其他用于广播电视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