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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促进“人工智能+视听” 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支持管理办法(2026-2029年)》政策解读
来源: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发布时间:202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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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背景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促进“人工智能+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9年)》,规范北京市“人工智能+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的申报和管理,推动“人工智能+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编制过程

北京市广电局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结合北京市“人工智能+视听”产业发展实际,以视听领域为发力点,为推动“人工智能+视听”健康有序发展,促进视听产业人工智能应用落地,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人工智能+视听”高地,编制《北京市促进“人工智能+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支持管理办法(2026-2029年)》(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在文件编制过程中,广泛征求了行业单位及专家意见,通过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

三、主要思路

事后奖励方式。北京市促进“人工智能+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的支持方式为事后奖励,支持范围为北京市“人工智能+视听”领域内取得良好成效的项目,项目申报主体为北京市广电视听领域内产业活动单位和法人单位。

支持方向全面。《管理办法》充分考虑“人工智能+视听”技术快速演进的特点,既关注底层技术的迭代升级,更关注赋能应用的实现落地,分类别设立5个主要支持方向,保障“人工智能+视听”产业项目的支持全覆盖。

综合评审支持。申报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本年度已获同方向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予重复支持。北京市广电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技术评测和专业评测,依据评测结果进行综合评审并提出拟支持方案。

四、主要内容

支持方向:设立“人工智能+视听技术”“人工智能+视听内容”“人工智能+视听场景”“人工智能+视听安全”和“人工智能+视听服务”5个支持方向。

申报原则:项目申报与评审工作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同一项目仅可选择一个支持方向进行申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允许申报:项目存在知识产权等法律争议的;申报主体正处于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重大诉讼、仲裁期间;申报主体因涉嫌违法行为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或侦查,或者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予以公示的。

资金使用:鼓励将支持资金用于“人工智能+视听”产业的技术研发、内容制作、场景优化、安全保障和服务升级等方面项目申报主体应积极配合开展绩效跟踪评价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支持资金使用应遵守国家财政、财务法规和财经纪律,自觉接受财政、审计、巡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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