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促进“人工智能+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9年)》,规范北京市“人工智能+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的申报和管理,推动“人工智能+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编制过程
北京市广电局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结合北京市“人工智能+视听”产业发展实际,以视听领域为发力点,为推动“人工智能+视听”健康有序发展,促进视听产业人工智能应用落地,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人工智能+视听”高地,编制《北京市促进“人工智能+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支持管理办法(2026-2029年)》(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在文件编制过程中,广泛征求了行业单位及专家意见,通过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
三、主要思路
事后奖励方式。北京市促进“人工智能+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的支持方式为事后奖励,支持范围为北京市“人工智能+视听”领域内取得良好成效的项目,项目申报主体为北京市广电视听领域内产业活动单位和法人单位。
支持方向全面。《管理办法》充分考虑“人工智能+视听”技术快速演进的特点,既关注底层技术的迭代升级,更关注赋能应用的实现落地,分类别设立5个主要支持方向,保障“人工智能+视听”产业项目的支持全覆盖。
综合评审支持。申报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本年度已获同方向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予重复支持。北京市广电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技术评测和专业评测,依据评测结果进行综合评审并提出拟支持方案。
四、主要内容
支持方向:设立“人工智能+视听技术”“人工智能+视听内容”“人工智能+视听场景”“人工智能+视听安全”和“人工智能+视听服务”5个支持方向。
申报原则:项目申报与评审工作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同一项目仅可选择一个支持方向进行申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允许申报:项目存在知识产权等法律争议的;申报主体正处于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重大诉讼、仲裁期间;申报主体因涉嫌违法行为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或侦查,或者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予以公示的。
资金使用:鼓励将支持资金用于“人工智能+视听”产业的技术研发、内容制作、场景优化、安全保障和服务升级等方面。项目申报主体应积极配合开展绩效跟踪评价并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支持资金使用应遵守国家财政、财务法规和财经纪律,自觉接受财政、审计、巡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