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编制印发了《北京市提升广播电视网络视听业国际传播力奖励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北京市提升广播电视网络视听业国际传播力奖励扶持专项资金评审办法》(以下简称《评审办法》)。现就两个办法相关问题,做出解答。
一、文件修订的背景是什么?
2022年北京市广电局印发《北京市提升广播电视网络视听业国际传播力奖励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市提升广播电视网络视听业国际传播力奖励扶持专项资金评审办法(试行)》。本次修订出台的《管理办法》和《评审办法》,是在2022年试行版本的基础上修订完善后正式印发实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关于“构建更有效力的国际传播体系”战略部署,更好服务外交大局,适应行业发展需求,加强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北京大视听”品牌,在国际舞台上讲好新时代中国故事、北京故事,根据北京市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中长期规划(2019年-2035年)和2022年12月市委深改委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北京新视听国际传播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两个办法并正式实施。
二、《管理办法》和《评审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北京市提升广播电视网络视听业国际传播力奖励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共计五章二十二条,明确了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的类型,并对每个类型支持内容、支持条件和支持金额进行了说明,同时对项目申报要求、评审流程以及绩效和监督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规范。
三、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哪些方向的优秀项目?
围绕国家外交战略,服务重大外交活动,制作和传播符合国际传播规律、具有中国特色的优秀作品,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展示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为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服务国家外交大局提供有力支持。
积极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反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反映实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历程,反映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生动实践。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观照人民生活,表达人民心声,用心用情用功抒写人民、描绘人民、歌唱人民,把人民作为创作和表现的主体,把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
以扎根本土、深植时代为基础,能够承担起记录新时代、书写新时代、讴歌新时代的使命,勇于回答时代课题,从当代中国的伟大创造中发现创作主题、捕捉创新灵感,反映时代的历史巨变,描绘时代的精神图谱,为时代画像、为时代立传、为时代明德。
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
聚焦首都特点鲜明的古都文化、红色文化、京味文化和创新文化,围绕北京文脉传承和时代变迁,特别是长城文化带、大运河文化带、西山永定河文化带的传承发展等,反映北京城市发展和社会人文风貌,具有浓郁的北京特色。
符合国际传播规律,用国际视角、国际表达讲好中国故事、北京故事,具有较高的精神高度、文化内涵、艺术价值。
四、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类型有哪些?
申报项目分为两种类型:奖励类型和入库类型。
奖励类型项目:截至申报时,已完成或取得阶段性成果的项目,可申报当年度奖励项目。入库类型项目:截至申报时,未完成(原则上近三年有阶段性成果)的项目,可申报项目库入库项目。对于入库项目,我局将进行重点关注和孵化培育。
奖励类型项目和入库类型项目,均分为四个类别:对外译制传播、版权输出、国际传播平台建设和国际传播效能提升。
五、申报奖励类型项目都有哪些要求?
对外译制传播项目,须为成功走出去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优秀作品。截至申报时,申报项目已完成译制并在国外放映播出。
版权输出项目,须为向国外输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版权。截至申报时,申报项目已进入国外主流传播渠道或获得国外主流媒体的宣传报道,产生了较为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国际传播平台建设项目,须为在国外建设视听传播平台,拓展国际传播渠道。截至申报时,申报项目已落实自筹资金,投资主体明确,进入实际运营并产生了较为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国际传播效能提升项目,细分为四个方向:(1)原创内容生产;(2)中外合作(中外合拍、合作传播);(3)节会展等交流活动;(4)文商旅体等融合发展。截至申报时,申报项目已完成,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综合考虑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的成果主要包括:配合高访等重要节点取得重大传播效果;入围或获得国际重要奖项;通过国际主流媒体播出或给予重大宣传报道;得到国际重要组织、外国政府、我国驻外使领馆重要官员参与或认可;在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等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北京市统一部署下开展国际传播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