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2017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按照我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部署、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积极落实法治建设各项措施,认真履行政府职能,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序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做好内部法制教育培训,推进单位内部法治实践,将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认真落实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人员特点及需求,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各级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
加强领导干部法律培训,制定《2017年新闻出版广电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计划》,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全局干部法律知识定期培训制度、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制度、法律知识考核制度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做到了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学习计划,与其他政治理论学习同安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并做到了学习计划、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人员、学习效果“五落实”。局党组中心组坚持法制专题学习,特别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一系列论述的学习,组织领导干部学习讨论《法治中国》专题片,使全局各级领导干部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有了更深的认识和理解。局长办公会会前法律知识专题学习或上级部门法规文件学习传达常态化,组织各级领导干部集中学习电影产业促进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起草印发《关于做好<电影产业促进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等学习文件。
重视业务人员法治培训,积极组织参加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市政府法制办、普法办组织的法律法规专业培训。根据有关职能部门、下属单位的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知识讲解、组织专家授课、组织参加外部培训研讨等活动,先后组织了《信访条例》、《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专业法规的培训。举办2017年新闻出版广电版权依法行政法制培训班暨法制部门负责人座谈会,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涉法工作人员,市属主要出版广播影视单位法制部门负责人,各区文委、广电中心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法制科及执法队主要负责人及法制工作骨干参加培训。围绕北京市行政复议案件情况及典型案例、行政诉讼案件情况及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要点和《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立法背景、意义及主要制度设计等进行授课和座谈。成功组织北京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参加2017年度全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法规知识岗位练兵活动和全国百家网站2017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积极利用局内部网络和手机终端工会群等新媒体平台进行普法宣传交流,把市法宣办、我局组织的培训课件上传,把市法宣办每周律师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发到局工会群,使法治培训形式不断创新、平台不断扩展。积极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北京干部教育网”的法律法规学习。
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在全国新闻出版广电(版权)系统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的通知》,推进首都新闻出版广电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建设,开展“首都新闻出版广电系统公职律师制度研究”,完成我局公职律师日常管理机构备案工作等相关工作。
二、积极推动行业法制建设
积极反馈立法建议、促进法律法规清理。组织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相关单位参与著作权法(草案送审稿)、《北京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的意见征集及反馈工作。圆满完成全国人大和总局相关部门组成的《文化产业促进法》调研组到北京调研的组织接待与情况汇报等工作。组织完成西藏新闻出版广电局立法调研组来我局的调研接待和情况介绍等工作。按照市人大科教文卫体办《关于征求市人大常委会五年(2018-2022)立法和监督工作项目的函》和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征集2018年-2022年地方性法规立法规划项目建议的函》要求,向市人大和市政府法制办建议将《北京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北京市出版条例(草案)》作为立法项目,申请列入市人大五年立法计划和市地方性法规立法规划。研究开展北京市全民阅读地方立法调研等工作,推动《北京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地方立法启动,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根据市政府法制办要求,起草报送《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2018年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的复函》。
研究修订了《北京市涉外宾馆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卫星传送境外电视节目管理规定》、《北京市实施〈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电视节目管理办法〉若干规定》两个政府规章。
三、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
按照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本市规范性文件清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对1980—2012年由我局起草或实施的京政发文件12件、京政办发文件16件,以及我局发布的涉及“放管服”改革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见。
积极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梳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权责清单。根据市政府审改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全面清理规范本市权力清单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局机关各处室和各区文委对本系统行政职权事项进行了清理规范,对各项职权设定的法律法规依据进行了重新梳理。经过清理,从权力清单中剔除事项1项,因零流量单独列出2项,整合1项,更名3项,下放1项,新增1项,取消1项,2项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目前,本系统纳入权力清单的行政职权事项共有98项,其中市局独有90项,市、区共有1项,区级部门独有7项。推动“应进未进”事项全面进驻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全局63个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实现由政务窗口统一受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依法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严格在法定时限内办结,为相对人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所有行政办事事项未发现差错。
根据市审改办《关于做好迎接国务院“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奇葩”证明清理等工作。按照上级通知要求,梳理我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回复意见。根据市发改委要求,开展涉企收费检查自查,重点对局机关、事业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以及局管协会、联盟收费情况进行梳理清查。
支持实体书店发展,健全完善扶持实体书店考评体系,修订《北京市实体书店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起草《北京市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实施意见》。开展音像电子网络出版物奖励扶持专项资金资助项目验收工作,促进音像电子网络出版行业健康发展。开展国产游戏属地管理试点工作,规范国产游戏属地管理工作流程。研究设立广播影视科技创新投资引导基金,修订《北京市多厅影院建设补贴管理办法》,推动特色影院建设,扶持新建、改扩建影院,助推影院均衡发展。优化版权社会服务,做好著作权登记工作。加大文化作品版权保护及版权行政调解力度,受理著作权调解案件190起,调解成功72起。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严格办案程序,规范法律文书,对文书制作、案卷归档等进行培训,提高办案质量。
不断强化宣传监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全市安全保障管理体系,强化行业监管。规范新闻采编出版发行秩序,严格采编流程管理和“三审三校”制度。对“收听收看数据平台”进行升级改版,融入大数据建设理念,有效提升广播电视内容管理水平。强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动态化监管,圆满完成国有影视企业社会效益评价考核试点工作。继续加强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和网上境外影视剧监管,坚持全天候监听监看,有效减少违规内容传播。开展卫星整治、清源、净网、秋风、护苗、固边、问题地图等专项整治行动,净化文化市场环境。深入开展市属国有三级以上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建立软件正版化考核评议体系。规范计算机软硬件采购流程,加强软件正版化检查和培训,提升软件正版化管理水平。推进软件正版化信息化进程,研制开发软件正版化自(检)查专业工具。
组织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各种非法出版物和有害信息;加强网络出版、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严管印刷企业、出版物经营场所,加强对出版、印刷和发行企业的日常巡查和重点检查;严密监控全市重点地区点位,清理取缔贩卖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地摊;严格广播电影电视安全生产监管,强化安全播出应急管理与安全风险管控,加大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严查非法境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严打非法广播电台等。
进行年度执法案卷评查,完成局机关业务处室和各区文委92卷行政许可卷宗的评查工作,加强对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
五、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信用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信用建设工作。按照《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重点工作任务绩效评估的通知》要求,开展相关自评自查。按照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回传和校核纠错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根据市经信委要求,与相关委办局联合会签了食品药品、质量、农资领域违法联合惩戒的三个联合惩戒备忘录责任分工。
按照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要求,制定实施我局《落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建立完善信用联合奖惩制度加快推进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工作方案。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出版和广电两个研究院合作,组织开展《首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信用评价标准及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研究》。
六、推进信息公开和普法宣传
围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版权工作各项任务,严格落实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各项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市政府审改办要求,做好新版权力清单上网公布工作,同时对应梳理我局责任清单和工作流程图,在网上公布。编制市区两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71项,修订办事指南,完成行政许可信息“双归集、双公示”工作。将各部门、各单位服务项目、工作职责等通过局网站等载体,全部对外公开。在网站公示行政办事事项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和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以及申请书示范文本等。组织各区文委先后梳理执法依据424项,其中行政处罚依据396项,全部在网上公布。全年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真实、不全面、不及时而引发的行政争议。
根据“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特别是中办、国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积极落实普法责任制,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不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组织领导,创新面向社会法制宣传。加强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公民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为扎实有序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我局专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政策法规处、纪检监察处、组织人事处、办公室等有关处室负责人任成员的“七五”普法领导小组,局政策法规处设专职、兼职普法宣传员各1人,负责具体工作。从组织上保证了“七五”普法规划的有效实施。
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在通州区大运河森林公园主办“我徒步·我保护”为主题的“4·26版权保护宣传周”现场宣传活动,用徒步健走的新颖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普及版权知识,传播“维护版权、人人参与、从我做起、点滴践行”的理念。举办北京市级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在市属国有企业举办十期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培训范围覆盖54家市属国有企业集团总部,涉及1200余家市属三级以上企业。在“书香承载梦想,阅读改变人生”为主题的书香中国·北京阅读季阅读大篷车进校园活动中提供多种法制宣传教育书目,在流动中的图书馆和移动的阅读嘉年华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效果。北京阅读季向全体市民推荐法律社科类书目1000余种。组织影院开展普法电影放映活动,如石景山区利用影剧院、电影放映中心开展百场电影进社区电影普法放映活动。
提升法制栏目质量和宣传效果。北京市各电台、电视台积极开办法制栏目,推动社会普法。北京电视台通过《法治进行时》、《大家说法》等栏目,北京人民广播电台通过《警法在线》、《法律早点到》等法制专题节目,积极向社会大众普法。
制播法制宣传片、公益广告。鼓励和扶持北京市各电视台积极制作播出法制宣传片、公益广告、提示标语字幕等,向社会公众普及法律知识。
七、依法解决行政争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完善行政争议处置机制,依法完成行政投诉、行政复议、信访等事项的调查、处理和答复等工作,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全年接到的有效投诉、复议和信访事项均已按期办理。
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和建议。如会办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尽快将全民阅读立法纳入立法规划的建议”。主办市政协委员提出的“推动全民阅读法制化、常态化建设,建立‘北京读书日’”的提案。
专此报告。
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