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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广播影视“十三五”发展规划
2017-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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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首都广播影视实现转型升级和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和北京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依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加强全国文化中心建设规划》等,制定本规划。

一、北京广播影视发展现状

(一)“十二五”期间取得的成就

“十二五”期间,北京市广播影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各项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快速发展,在舆论引导、媒体融合、内容生产、公共服务、产业促进、视听新媒体发展、广播影视走出去、体制改革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明显增强。

巩固壮大宣传舆论阵地,舆论引导能力持续增强。“十二五”期间,北京广播电视系统始终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坚持“三贴近”,深化“走转改”,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的十八大、全国及北京市“两会”、庆祝建党90周年、上合组织北京峰会、APEC会议、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等,组织系列报道。主题宣传和重大活动报道浓墨重彩、热烈隆重,声势大、亮点多,应急报道引导有力,日常报道导向鲜明,弘扬了主旋律,提振了精气神,凝聚了正能量,发挥了主力军主阵地作用。

媒体建设成效显著,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到“十二五”末,北京市共有广播电视台11座,其中市级1座、区级10座;市辖区广播电视站4座,乡镇企事业单位广播电视站48座;广播频率19个(含付费频率2个)。有线电视网传输177套数字电视节目、18套数字广播节目,数字节目和高清节目入户数量均居全国领先地位。媒体融合加快推进,形成了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共同发展的格局,新型主流媒体建设取得重要进展,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步伐加快。北京市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企业规模大、实力强,到“十二五”末,北京市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机构共123家,占全国总数量的五分之一,位居全国各省市首位,其中一些大型网络视听企业快速发展,在全国乃至全球具有重要影响力。

创作生产持续繁荣,名作精品竞相涌现。“十二五”期间,北京市共出品电影1162部,位居全国首位;电视剧433部15088集,比“十一五”增加了166部6680集;生产动画片91部5.28万分钟,比“十一五”增加了20部2.04万分钟。2015年,北京广播节目总产量达到17.89万小时,较2010年增加3.52万小时,增长24.5%;电视节目总产量为17.97万小时,较2010年增加了9.54万小时,增长113.17%。北京卫视坚守“首善媒体,大美品质”理念,推出了一批类型丰富、影响广泛的精品节目,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民营影视企业紧贴用户需求,制作节目数量质量齐升,成为国内影视内容创作生力军。

惠民工程扎实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升级。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任务全面完成。有线电视网络双向化改造基本完成,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市有线电视用户569.13万户,高清交互数字电视用户占84%,位居全国城市首位。电影公益放映在城乡全面普及,截至2015年12月底,北京市累计放映公益电影17.79万场,比“十一五”期末增长了81%,观影人次达4679.47万人,比2011年增长了310%。公益性广播影视内容生产、播映的扶持与指导管理切实加强。

广播影视产业规模和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十二五”期间,北京市广播影视产业发展势头强劲,融资服务、交流交易、企业集聚三大平台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截至2015年年底,北京共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持证机构3848家,占全国总数量的三分之一以上,比“十一五”末增长210%;院线、影院建设全国领先,共有电影院线23条,电影院182家,银幕1050块,相比“十一五”末分别增长了76.92%、78.4%和105.9%,每十万人拥有4.9块银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生产市场体系基本形成。到“十二五”末,北京市民营影视企业为3658家,占全市广电企业的95.1%;民营影视企业注册资金规模占总额的77.75%,从业人员占全行业的74.54%。“十二五”期间,北京市不断完善投融资机制,积极支持广播影视骨干企业上市融资。北京市广播影视交流交易活跃,各类国内外影视节展搭建影视节目交易平台。北京国际电影节共签约411.64亿元,第五届签约总额比第一届增长近4倍。北京影视产业园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成为企业孵化、人才培训和资讯交流的一流平台,制作技术水平进入国际领先行列。

影视出口规模和国际化水平国内领先,参与全球文化竞争的战略区域地位凸显。“十二五”期间,全市有多家广播影视企业被列为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有多个广播影视项目被列为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电影出口数量占全国的1/4左右,电视节目出口数量占全国1/4强。北京广播影视走出去成效显著,有关企业通过建网、租赁、收购、兼并、购买播出时段等方式在境外开展网络传输和节目直播,成为我国广播影视走出去的排头兵。

广播影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整合组建成立北京广播电视台,一批产业运营完成转企改制,成为合格市场主体。影视剧本审查、备案管理体系基本健全,网络视听内容管理不断完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持证机构、卫星电视节目管理进一步规范,退出机制基本形成。播出传输安全保障能力和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集监测监控、指挥调度、预警发布等功能于一体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保障技术体系基本建成。广电行业人才选聘、培养和准入退出机制基本建立,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

(二)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落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部署,迫切要求北京广播影视高标准高效率全面发展。《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设》提出了“十三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各项改革任务、制度建设要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目标聚焦。高水平高质量的广播影视服务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2015年,北京人均GDP10.6万元,“十三五”期间,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将稳步增长,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将普遍提升,居民文化消费需求将进入爆发期,对广播影视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多样化和高品质需求将显著增长,北京广电既面临巨大供给压力,也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与此同时,中央出台《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提出了全国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的基本标准。北京市人口数量众多,尤其是外来流动人口占北京常住人口的38%,居民文化水平、消费水平多层次多元化趋势凸显。中央已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到国家战略,要求加强优质供给,减少无效供给,扩大有效供给,提高要素生产率。北京广播影视必须加快改革创新,提高供给结构的适应性和灵活性,使供给体系更好适应需求变化,实现有低水平供需平衡向高水平供需平衡跃升。

首善之区的区域定位,迫切要求北京广播影视在强化价值导向、塑造国家形象方面起到排头兵作用。北京作为全国文化中心,广播影视资源最富集,市场空间巨大,具有吸引高端技术、资本、人才、管理等优势资源的独特优势,吸纳了众多具有强劲竞争力的国有、民营广电主体。身处国家政治、文化和国际交往中心,北京市广播影视媒体是国家重要文化窗口,其行为操守、传播气质和实力活力都必须与“首都”相一致。北京广播影视必须更加重视价值导向和舆论引导,不仅要传播地域文化、塑造城市形象,更要传播中国文化、塑造国家形象,在全国发挥示范作用。

适应媒体融合发展战略和新型主流媒体建设新形势,迫切要求北京广播影视加快融合发展。互联网已成为宣传思想文化建设的主阵地和舆论斗争的主战场,新兴媒体正加速走向网络化、移动化、社交化、视频化、互动化,如何让“两个舆论场”都传播正能量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中央已将媒体融合发展列为重大工程和基础工程,对建设新型主流媒体和新型媒体集团作出了重大部署,要求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要求实施宽带广电战略和“广电+”行动计划,全国广电媒体融合发展正向纵深推进。将影响力向网络空间延伸,是广播影视行业生存发展、赢得未来的必由之路。北京作为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国际窗口,全国政策信息集散地,媒体云集,文化多元,面临复杂的舆论斗争形势,对思想文化主阵地建设提出更高要求。北京广电媒体的融合发展,事关首都宣传思想文化主阵地建设的重大职责,任务十分繁重。

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国家战略,迫切要求北京广播影视在区域协同发展中发挥主导责任。根据京津冀一体化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要求,为推动北京、天津、河北三地广电优势互补,促进三地广播影视产业跨越式发展,三方应按照共同投入、全面合作、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拓宽合作领域、提高合作水平。北京市在资源、人才、技术等各方面均优于津冀两地,广播影视产业规模最大、体系最完整,应在京津冀广播影视协同发展中发挥引擎作用,最大限度地利用国家战略部署与扶持政策,突破区域性布局,打破体制界限,带动周边地区共同发展,实现资源共享、市场开放、技术对接、人才流动。

国际大都市的地位和经济发展转型的需求,迫切要求将北京打造成国际影视之都。近年来,文化产业越来越成为各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重要举措,作为文化产业的核心和中坚,广播影视行业的国际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北京是参与全球文化交流和竞争的战略区域,北京广播影视必须围绕文化走出去和“一带一路”倡议,在服务国家大局中发挥独特作用,把北京建设成为国际影视之都,成为面向世界的国际文化传播桥头堡。

“十二五”时期,北京广播影视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整体发展状况与首都在全国的重要地位不匹配,与承担的职责和使命不相适应,一些问题亟需改进。一是北京广播影视综合实力、影响力和竞争力同首都的要求还有着较大差距,缺乏引领全国广播影视发展的频率频道与节目品牌。二是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滞后,新型主流媒体和新型媒体集团建设亟待加速。主流媒体占领互联网这个宣传思想主阵地和舆论斗争主战场的能力亟待增强。三是广播影视节目和网络文艺创新能力不足。有数量缺质量、有“高原”缺“高峰”等现象还比较突出,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四是广播影视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结构性问题比较突出,尚处在较低水平的供求平衡,供给的适应性、灵活性和有效性不足。五是广播影视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发展还存在体制机制障碍。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重大部署要求,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为主题,以加快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动力,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国内,面向国际,实施重点项目驱动战略,全面推进北京广播影视转型升级,夯实基础、补齐短板、增强活力、提高效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奋力开创北京广播影视繁荣发展新局面,为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强大的价值引领、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

(二)总体目标

按照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根据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推动北京广播影视全面发展,成为全国广播影视繁荣发展的排头兵。“十三五”期间,北京广播影视发展目标是:

——广电媒体融合发展取得突破性进展。首都大媒体平台建成并高效运行,广电媒体的舆论引导能力、传播力、影响力大幅提升。北京广播电视台成为立足首都、影响全国、走向世界的新型主流媒体和新型媒体集团。适应新传播环境的舆论引导机制进一步健全。

——现代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升级,有效供给水平显著提高。地面数字电视、数字广播全面覆盖,高清交互数字电视服务基本覆盖北京市有线电视用户,市、区两级节目制播全部高清化,网络视听节目公共服务机制基本建立,公益电影放映惠及城乡各类人群。

——广播影视创作和网络视听节目创作取得重大进步。数量稳步提高,质量显著提升,影视与网络内容“北京制作”品牌基本形成。

——视听传媒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成为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打造几家具有全球影响力视听传媒产业企业集团和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视听传媒企业。北京成为全国视听传媒产业中心和影视制作中心。到“十三五”末,北京视听传媒产业营业收入在2015年基础上翻一番,在GDP中的比重由2015年的2%达到3%。有线电视用户全面实现高清化,并与IPTV形成差异化运营。平均每万人拥有银幕接近1块,各乡镇实现影院全覆盖。传媒产业各环节协同发展,节目版权产业高速增长。

——全球传播能力显著增强,国际地位明显提高。全球影视产业资源加快向北京集聚,到“十三五”末,北京成为国际影视产业基地、国际影视后期制作基地和国际主要语种译制中心。北京主要影视企业实现全球业务布局,全球化进程加快,北京成为全球影视中心之一。

三、主要任务

(一)坚持新闻立台,全面提升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能力

全面加强新闻宣传创新,提升舆论引导能力。以加强新闻宣传为核心,以强化舆论引导为目的,优化频率频道和节目结构。巩固并建立“三贴近”和“走转改”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方法,增强宣传报道的亲和力、感染力,提高宣传的到达率、有效性。做好正面宣传,统筹好新闻宣传的时、度、效。重点加强对首都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宣传,加强重大主题、重大活动报道策划,持续推出“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国家和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京津冀协同发展、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2022年北京冬奥会筹备等重大主题报道,讲好中国故事、讲好首都故事,增强社会认同、做好社会动员,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扎实做好经济社会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题报道和深度报道,增强重大突发事件报道的快速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发挥和强化广电主流媒体的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优势,做好社会舆情的及时有效引导。

统筹宣传资源,发挥协同效力。适应媒体格局和舆论生态不断发生的深刻变化,加强宣传阵地建设,人民群众在哪里、新闻宣传就覆盖到哪里,形成全媒体、多渠道协调高效的宣传合力,全面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


广电媒体新闻宣传能力提升项目 

1、北京广播电视新闻宣传大数据共享平台项目
    以北京广播电视台为主体,在现有广播电视媒体资产管理共享交换平台基础上,建立相关内容的使用管理规定,实现资源共享。积累、挖掘用户大数据,充分了解群众关切、对接百姓需求,形成科学、动态、精准的新闻宣传报道机制和协作机制。面向不同受众群体,用差异化的方式和手段增强新闻宣传报道的吸引力,实现精准传播、有效传播,同时,通过大数据平台展开舆情分析,敏锐把握经济社会热点焦点,通过议程设置及时引导社会舆论。


(二)加快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加强新型主流媒体和新型媒体集团建设

全面实施媒体融合发展战略。各级广电媒体特别是北京广播电视台,要按照媒体发展规律,坚持首善标准,流程重组、机构再造,积极推进理念观念、体制机制、管理方式创新,打造成为新型主流媒体。发挥新技术新应用的引领作用,提高全流程数字化水平,健全优化媒体“中央厨房”,形成贯通全媒体的采、编、播、存、管、用平台,推进北京广播电视媒体资产管理共享交换平台良性运行,实现多方资源的共享和开发,形成多样传播形态、多元传播渠道、多种平台终端的新型立体传播模式。

实施“广电+”行动和“宽带广电”战略。推动广播电视从技术、内容到业务、形态、功能等各方面的转型升级,加速推进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从有线网络运营商向综合信息服务商转型,构建“内容+平台+渠道+终端”完整产业链,形成“广电+”生态。推进广播电视受众向用户转变、节目向产品和服务转变、渠道向平台转变、业态向生态转变,将传统主流媒体的传播力、影响力、公信力和舆论引导力快速覆盖移动端、网络端,占领舆论主阵地,掌握融合发展的主动权、主导权。

新兴媒体全面发展。互联网等新兴媒体进一步发挥移动、社交、互动等传播专长,将新兴媒体领域的创新成果与传统广播影视深度融合,积极探索业态创新。发挥民营视听新媒体企业高度聚集优势,鼓励民营企业与广电媒体展开更深层面的合作,通过优势互补、协同创新,打通并整合资源、市场和用户,凸显新兴媒体在媒体融合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全国媒体融合发展提供支持。


广电媒体融合发展项目 

1.BTV“大媒体”建设项目
    以现有的新媒体平台为基础,以“一云、多屏、多桥”的运营机制统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发展。聚合一切媒体、媒介和展示载体,用后台来自不同源、基于云的海量云媒体库,实现优势海量内容聚合,在前端利用全媒体多载体进行个性化、专业化、精准化地有效投放,用“大媒体”系列品牌吸引用户、聚合用户。
2.“听听”广播新媒体建设项目
    建设完善广播云采编系统,以“听听FM”、“听听Radio”等产品为基础,融合多媒体渠道,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加强产品研发和应用,构建“听听”广播新媒体品牌矩阵,为广播带来新活力。发挥广播优势,面向移动互联网用户提供差异化、精准化的新媒体服务。做好用户大数据挖掘,提供精准服务,增强用户黏性。
3.新型媒体集团建设项目
    以北京歌华传媒集团和北京新媒体集团为龙头,促进国有和国有控股大型文化单位竞争力提升,打造新型媒体集团。把握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契机,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以合作、合资、收购并购等形式拓展国际发展空间,整合资源,发展文化金融、文化贸易,做国有和国有控股的广电战略投资者。


(三)全面提升内容创作能力,实现数量质量齐增

大力实施精品战略。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大力繁荣社会主义文艺精品创作生产,着力扩大有效供给,更好地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和“中国梦”主题精品创作活动,加强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践等重大现实题材和爱国主义题材的立项规划和资金支持,立足国家文化中心的资源优势和战略高度,打造彰显时代特色、中国精神、北京风格的扛鼎之作,建构影视“北京制作”品牌,讲好中国故事,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以优秀作品带动创优氛围,用更多优秀作品支撑和促进文艺繁荣发展,形成源源不断出精品的良好态势。

全面推进内容创作能力建设。广播电视台积极稳妥深化制播分离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建立促进创新创优长效机制,释放内部创作生产活力,推出一批符合定位、有影响力的自制专业节目,加强原创节目研发,探索原创模式开发,更好地带动广播电视专业化建设、品牌化发展。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广播影视生产力,充分发挥北京多元市场主体的重要作用,在政策许可范围,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影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制作、营销,广电机构、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优势互补、加强合作,支持内容创作工作室和小微企业发展,鼓励开展内容制作的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活动,形成大众参与的新局面,共同提高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生产水准,繁荣内容创作生产。

优化内容创作生产引导机制。在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营造内容创新创优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做好优秀原创剧本、项目、作品的评选、推介、展播和专项扶持工作,有效发挥政府资金示范引领作用和乘数效应,鼓励企业和资本进入内容创作生产领域,设立内容创作引导政府专项资金和投资引导基金,推动形成鼓励原创、扶持精品的调控激励机制和鲜明政策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利用广电大数据创新并完善收视听率调查体系,进一步健全广播电视节目综合评估体系,将综合评估结果与奖惩机制挂钩,明确倡优抑劣的发展导向。加大对公益服务类节目、文化类节目和公益广告的扶持力度,加大对纪录片、动画片以及网络视听节目的规划、引导和扶持,扩大制播比例。坚决把住审查关、播映关、准入关,绝不给有害作品提供传播渠道,为优秀作品提供更多、更好的播映时段和空间,用面向全媒体、全终端的多元精品力作丰富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首都原创精品打造工程

1.首都影视精品创作生产扶持项目
    依托北京创作名家聚集优势,发挥知名作家、艺术家的带头作用,使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创作风尚蔚然成风,以老带新,重点扶持精品原创、个性化创造,避免过度改编、重复改编。从选题创意、剧本创作、拍摄制作、发行播映等全流程各环节引导、支持、把关,全面提升作品质量,加大对精品的扶持、奖励和推介力度,营造有益精品创作生产的良好环境。
2.网络视听文艺精品建设工程
    做好网络视听节目题材规划,加强对重大现实题材和爱国主义题材网络视听内容的扶持引导和创作生产;在延续北京市优秀网络视听节目评选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的规范引导力度,推出一批网络视听精品节目,为全国树立网络视听内容创新创优的标杆,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引领网络视听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推进广播影视公共服务全面升级,不断提升有效供给能力

进一步实施重点惠民工程。巩固和提升村村响、户户通的质量和效果,引导有线网络应用和服务创新,拓展公共服务内容供给,提升公共服务品质和北京信息化服务水平。创新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实现农村乡镇影院全覆盖。推动应急广播工程建设,加强广播影视公共服务硬件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探索运维服务企业提供、用户购买、政府补贴模式,提升公共服务的长期效果。

大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确定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具有前瞻性的广播影视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标准,明确公共服务的种类、数量、质量等方面的要求,以加强远郊农村地区和弱势群体的广播影视服务为重点,保证广播影视发展成果惠及城乡广大群众。在强化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职责同时,不断创新供给方式,完善政府购买广播影视公共服务流程。通过委托或招投标等方式吸引有实力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到北京市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提高非政府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公共文化责任意识。建立科学的公共服务评估体系,引入第三方评估,提高公共服务绩效和供需匹配度。

提高精准服务能力。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和手段,努力实现有效供给。广播影视公共服务建设与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有机结合,提高资源利用率。建立健全多终端的公共文化服务大数据采集系统,推动文化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促进广播影视公共服务升级。采取“菜单式”“订单式”服务,实现供需有效对接。为本市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外来常住人口等群体提供特色影院、社区电影等更加精准、有特色的广播影视公共服务。


现代公共服务体系构建项目 

1.全市地面数字电视覆盖网建设项目
    按照《北京市地面数字电视广播覆盖网发展规划》的内容,对部分发射台站、转播站进行数字化改造和设备升级,为北京市地面电视系统由模拟技术体制向数字技术体制转换奠定基础,更多节目进入地面电视频道,通过高、标清方式为城乡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多套高质量的节目,2020年完成全市地面数字电视建设。
2.高清交互数字电视普及项目
    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开展高清交互数字电视普及工作,重点在已覆盖区域的补充和远郊偏远地区的覆盖、普及工作,逐步实现高清交互数字电视服务基本覆盖北京市有线电视用户,使北京市有线电视用户都能享受到高清交互数字电视。
3.公益电影放映工程
    全面提升公益电影放映服务能力和品质,以满足不同群众的多元需求为目标,改进公益放映供片方式和放映场次安排方式,组织好公益电影放映工程,着重满足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生活困难群众和外来常住人口等特殊群体的观影需求,实现供需有效对接。继续开展公益放映进社区、进军营、爱国主义和宣传教育影片进中小学等活动,通过奖励、补贴等方式,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通过直接投资、赞助活动、捐助设备、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公益电影放映工程。


(五)加快构建广播影视产业新体系,促进产业发展向质量效益型转型

加快广播影视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拓展发展空间、扩大发展规模,以产品创新、业态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市场创新、管理创新培育新动能新引擎,打造一批有实力、有竞争力的国有和国有控股骨干企业,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良性有序发展,努力构建广播影视产业新体系,向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结构布局合理、供需匹配度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的方向发展,为北京经济增长提供动力,为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产业结构优化提供坚实支撑。

加快推动重点产业发展。进一步发挥广播影视内容产业的核心优势,大力繁荣电影、电视剧、影视动画、纪录片、网络视听节目等内容和服务产业,把优结构、提质量作为发展重心,做好广播影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培育并大力发展版权产业,推动版权产业成为带动北京广播影视产业高质量增长的新动力。增强广播影视机构版权保护意识,提高版权管理水平,提升版权价值和战略地位。以广播影视内容产业为纽带发展衍生产业,进行版权多层次开发与多价值实现,升级盈利模式,反哺内容生产,实现良性可持续发展。充分利用北京国际电影节等影视节展的国际文化交流品牌发展版权产业,进一步完善和发挥北京市版权交易平台的功能,加强版权交易平台之间的合作交流和差异化发展,借地缘优势打造“版权之都”。

充分发挥影视产业园区集中的优势。京津冀影视产业园区相对集中,聚集大量广播影视企业、优质资源要素,要统筹京津冀发展定位和发展规划,根据已有和在建园区、聚集区的情况,构建影视制作协同发展合作机制,对接三地政策、规划和项目,进一步调整优化影视产业园区功能,避免重复建设带来的资源无效投入,为广播影视企业的入驻、迁出提供必要的业务指导、政策支持和对接服务。健全影视产业园区管理体系,打造影视融资平台、交流与交易平台、研发与孵化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实现园区间资源共享、企业连接,通过专业化分工、差异化联合,共建产业链、共享产业生态,优化京津冀广播影视产业空间布局、辐射带动全国广播影视产业转型升级。

发挥政府作用,健全产业体系和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和企业的主体作用,更要发挥好政府作用。强化政策的宏观调控和竞争激励功能,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发挥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进一步推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与广播影视产业资源有机结合,建立多元化的广播影视投融资体系。健全全媒体内容的版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机制,依法打击侵权盗版盗播盗链行为,更好发挥首都版权产业联盟等行业组织的积极作用。


广播影视产业转型升级工程

1.广播影视版权交易与传播平台建设项目
    以纪录片为龙头,打造一批匹配专业化、垂直细分化发展趋势的版权交易与传播平台。整合优化现有版权交易会、交易中心的功能定位,将线下交易活动进一步向网络延伸,集版权创造、交易、金融、咨询、保护、监测、管理等功能于一体,促进版权交易和传播全球化、实时化,切实提高交易效率,保护和规范产业发展。
2.怀柔影视产业示范区发展项目
    围绕强化首都核心功能和疏解非首都功能,结合功能定位,将京津冀三地区域所拥有的有关优势资源和要素有效汇聚,充分释放“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要素活力,将怀柔区打造成为引领京津冀文化创意产业协同发展和国际文化交流合作的引领示范区。


(六)大力推动广播影视科技创新应用,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

紧紧围绕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大局,强化对广播影视高新技术自主创新的激励和创新成果应用转化,发挥好科技创新对广播影视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促进广播影视与科技融合,让广播影视科技创新成为创新驱动战略和首都经济增长的强大引擎。

大幅增强广电融合媒体制播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快广播电视全媒体数字化网络化制播技术、全台网技术与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的融合创新,整合技术资源,积极推进广播电视台全媒体内容制作和媒资管理一体化,推进智能异构、开放透明、绿色安全的广播电视全台网建设。适应融合媒体的多屏联动和协同特点,加快推动广电融合媒体制播云与广电融合媒体服务云的协同联动融合创新,积极构建广电媒体云。至“十三五”末,全市广播电视媒体全面实现数字化网络化,北京广播电视台建立融合媒体制播云平台、集成服务云平台和全台网,播出频道实现全高清化并探索开播4K超高清试验频道。

推进宽带广电和智慧广电建设。加速有线网络光纤化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同轴电缆入户和光纤入户,全面提升有线宽带速度,建设全业务资质、全网络覆盖、全终端服务、全媒体内容的首都宽带广电平台,提升业务承载能力,巩固全国高清交互数字电视用户规模领先优势,进一步丰富基于宽带广电网的多屏互动业务和功能。以TVOS为支撑,推动广电终端融合发展和终端标准化智能化建设,大力拓展智慧城市、智慧社区、智慧家庭等综合信息服务,为首都文化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提供融合服务支撑。依托三网融合业务经营许可与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融合业务平台实验室建设优势,抓紧突破关键技术、创新融合业务。加速三网融合全业务布局与结构优化,促进围绕NGB宽带接入技术的产业链发展,建设全业务融合平台。

加强电影科技创新应用。加强电影高新技术的创新与应用研究,不断提升影院建设水平,加大3D、巨幕影厅的建设力度。提升电影制作生产、加工存储、发行放映、市场监管以及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等方面的科技水平,进一步推动电影全流程的现代化、智能化发展。推动公益电影放映交易服务平台、卫星传输分发系统、放映设备和用户终端设备等的技术升级,提高公益放映服务能力和质量水平。


广电网络功能升级工程

1.首都“宽带广电”工程
    全面加强“宽带广电”建设,完成全市有线网宽带双向升级改造,基本实现下一代广电网,有线宽带全面普及,城市和农村宽带接入能力大幅提升。广泛布局广电网络Wi-Fi热点,实现广电互联网接入服务的移动化、泛在化,实现北京广电宽带从有线向无线延伸,由室内向户外延伸,更好地提供移动音视频服务,牢牢把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的主导地位。为全市众多视听企业提供优质优惠的广电宽带专线接入服务,解决通信运营商宽带接入与维护费用高对视听新媒体产业发展的掣肘。
2.首都“智慧广电”工程
    以歌华云平台为业务支撑和基本运营模式,积极实现广电智能终端的数字家庭多媒体网络、物联网、数据网关和路由等多种功能,提升有线网络支撑智慧家庭、智慧社区、智慧城市建设的业务能力,聚合跨平台、跨网络、跨终端的丰富应用,发挥有线网络用户规模大、宽带安全性高等优势,结合大样本数据分析,加强针对不同对象的服务的有机整合、整体协同,创新服务方式、优化使用体验,提供更优质的智能化社会信息服务,将音视频业务优势拓展到信息服务领域,打造“广电+”产业生态。


(七)大力推动北京广播影视走出去,更好服务于国家外交战略

加强北京广播影视国际合作交流。紧密服务国家外交、外宣、外援战略布局,进一步加大广播影视产品和服务走出去力度,北京广播影视先行,成为落实“丝绸之路影视桥工程”和“中非影视合作工程”等重点工程的排头兵。加强主流频道境外落地工作。增强国际视野,从广播影视节目策划、制作的源头就统筹考虑海外传播特性,加强影视译制基地建设,强化译制环节,使广播影视内容走出去更顺畅。提升影视剧、动画片、纪录片等出口规模,推动传播中国精神、承载中国文化的作品进入国际主流市场,扩大国际市场份额,提升国际话语权。

加大对民营企业走出去的支持力度。坚持政府推动,注重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总结并推广现有民营企业走出去的成功经验,支持有实力的国有广电企业和民营企业以合资、合作、参股、控股等更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快国际化发展进程,提高首都广播影视产业的国际化水平。创新走出去方式,探索广电媒体带动广大中小型民营影视企业一起走出去,同等条件下节目的外包制作、发行等环节优先选择与国内企业合作。借助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拓宽走出去的渠道和方式,并逐步建立健全海外传播动态数据库,提升走出去的效果,提高走出去的效率。积极发展广播影视走出去中介机构,建立走出去综合服务平台,促进走出去资源整合。

实施广播影视国际传播的“北京行动”。从中国影响力塑造的角度,发挥北京世界知名都市、国际性区域中心城市的品牌优势,办好北京国际电影节、北京电视节目交易会、北京文博会等大型节展活动,利用参与海外影视节展、组织海外展播季等活动积极宣传推介,提升北京影视节展的国际关注度和市场竞争力,在政策许可框架内,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构建首都开放型广播影视产业发展模式,努力将北京打造成为全球影视中心,全球资源为我所用,本土内容全球传播。

(八)建立健全京津冀人才一体化机制,加强广播影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广电媒体的人才支撑。广播电视媒体要在用人制度、激励措施等方面与人才市场对接,积极探索人才制度改革,建立适应市场发展、符合媒体特色的人才制度,创新激励措施,加强对创新性、复合型人才及新媒体新业务人才的在职培训。吸引人才、培养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为媒体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促进京津冀人才一体化,打造全国广播影视人才中心。建立京津冀主流媒体、行业协会、国有与民营制作机构、大专院校等多方联动合作机制,促进人才互通互促和智力共享,借助京津冀三省市人才供求信息网和高级人才数据库,定期发布广播影视人才需求信息,推动人才中介组织和市场建设,为人才在区域内合理流动创造良好环境。建立从业人员培训合作机制,组织创作生产、经营管理等各类专业研讨,开展广播影视从业人员互访式、代培式培训活动。共同推进国际、本土优秀人才引进,优化人才配置,发挥京津冀作为中国广播影视人才资源聚集重要基地的独有作用,为全国和全球提供专业化的广播影视服务。   


广播影视专业人才培养工程

1.广播影视人才库建设工程
    积极推进在京大专院校与国际知名院校、培训机构合作办学,以先进理念和优秀师资提高专业影视剧、纪录片、动画片等方面创作人才的培养水平,为人才的创新、创优、创业、职业培训、继续教育提供平台,共建共享广播影视人才库,为京津冀地区输送专业人才、提供人才流动服务,提高供需匹配,并逐步辐射全国、服务全国,打造成为全国的广播影视人才中心。
2.青年广播影视人才培育工程
    继续办好北京国际电影节,积极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特别是对青年导演作品要加大推介宣传力度;吸引和支持国外行业巨头与北京本地团队合作出品中国题材、全球发行的影视大片,培育本土青年广播影视人才吸收国际先进理念和知识。定期举办在校大学生原创作品大赛,发现和培养潜在的创意人才,建立健全配套基金,择优参加国际国内大赛。积极发挥好北京影协、视协等行业协会组织的作用,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吸纳体制外、非京籍的文艺创作、运营高端人才;组织好海峡两岸以及国际相关人才的交流、引进与培训,促成合作项目。


(九)建立健全一体化监管体系,提升全媒体安全保障水平

加快建设“五位一体”和新型融合监管体系,实现“技术监测、节目监管、视听新媒体监管、安全播出、信息安全”五位一体,适应媒体融合发展趋势,建成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一体化监测监管体系,全面提高综合安全保障能力,建立集安全播出、监测监管、指挥调度于一体的统一监管平台,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网络信息安全。加强对技术创新和网络分享模式创新的适应能力,运用云计算、大数据技术,加强面向不同终端的音视频节目监管,重点是网络视听节目的监测监管,保障三网融合环境下内容源的安全可控,营造健康良好的发展环境。提高及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的能力,确保播出安全。建立信息安全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处置机制。促进广告融合管理,健全广告一体化监管系统。规范视听新媒体的广告活动,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大力整顿虚假违法广告。提高农村电影服务和城市电影服务技术和质量监测能力,通过有效监管规范电影市场秩序。


一体化监管平台建设项目

1.一体化安全监管平台建设项目
    建立一体化统一的安全监测监管平台,更好保障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网络信息安全,建立北京市广电行政管理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的长效合作和联动机制,实现对北京市网上网下不同业态、媒体日常播出的安全、科学、有效监测监管,提升全媒体监听监看、指挥调度和及时处置的能力与效率。
2.一体化广告监管平台建设项目
    依托北京市互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优势建设新一代广告监管系统,建设一体化广告监管平台,与相关部门形成联动,从导向、内容等方面实现对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广告的一体化监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北京广播影视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加强党的领导是完成北京广播影视各项任务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阵地意识、导向意识。北京各级广电部门要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将规划的实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纳入地区发展水平、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评价体系。北京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本规划的统一协调和宏观指导,制定各项任务的具体实施方案,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测、评估、考核机制。

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京津冀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协同创新战略框架协议》,成立京津冀三地新闻出版广电行业协同创新合作领导小组,建立全方位合作机制和信息分享机制,统筹规划区域文化发展布局。结合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等工作,细化目标、细化措施、细化分工,强化主体责任、强化统筹协调、强化督促检查,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确保广播影视始终在党委政府的有力领导下,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向前。

(二)全面深化改革

完善广播影视管理模式。理顺政府与事业、事业与企业、公共服务与市场服务等方面的关系,实现由广电管理向广电治理的转变。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健全政策引导机制,提高广播影视行政效能;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产业发展与市场机制的全面对接,激活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进一步推进政企、政事分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分类施策,分步推进。

深化国有广播影视企业改革。以打造与市场充分对接的合格广电主体为目标,统筹可经营性资产剥离、制播分离改革和广播影视经营性单位转企改制,推动国有广播影视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逐步建立广播影视混合所有制企业,推动国有与民营影视企业协同发展。深化国有广播影视机构内部劳动人事、收入分配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改革,鼓励以资本为纽带的产业融合发展模式,支持条件成熟的国有广播影视企业上市融资,全面提高广播影视主体的市场竞争力,着力打造拥有强大实力和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的新型媒体集团。

实施广电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广播影视生产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部分广播影视产业和控股参与国有影视机构改制经营,全面激发市场活力。支持广播影视小微企业发展,推出孵化培育计划,开辟市场蓝海,鼓励其特色化、专业化经营。

(三)完善配套政策

落实好国家和北京市已有的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公共服务指导意见。贯彻落实财政、税收、专项资金、评奖评优等多项优惠政策,包括对项目的补助、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绩效奖励,对影视作品生产交易出口的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给予减免等。

基于新形势新任务研究制定出台新政策。把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政府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指标,由广电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动态监测和绩效评价机制,同时,引入第三方开展公众满意度测评。制定京津冀三地影视园区有关项目绿色通道审批政策,加快京津冀经济协同化发展。制定出台对基层广播电视台站的支持政策。完善国有媒体资产监管运营机制和评价考核机制,引导设计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有机统一的国有广播影视企业考核体系。加大融合媒体环境下版权保护的力度和惩处力度,促进国内版权保护体系与国际版权市场接轨,促进版权流动和海外传播。促进版权产业与金融市场对接,政府提供和推进质押担保,同时建立完善的法律保障机制和申诉流程,切实解决版权保护难、维权难的问题。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适应广播影视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大力加强各级各类广播影视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队伍。落实《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廉洁行为若干规定》和《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自律公约》,引导广播影视工作者加强自身修养,努力成为道德品行和人格操守的示范者,优秀文化的生产者和传播者。

实施人才兴业、人才强业战略,打造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广播影视人才基地。强化广播影视引进机制,协调相关部门从户籍、社保、房产、教育、信用等多方面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打造国际人才高地。对个别特殊专业技术岗位的人才招聘,可打破学历、职称、身份、国别等限制。建立国际、国内、京津冀区域范围内广播影视人才流动机制,探索特殊人才项目制聘用和非全职聘用机制,推动人才中介组织和市场建设,为人才有序流动创造良好环境,同时建立培训合作机制和互访式、代培式培训活动。强化影视人才联合培养机制,加强与国内外高校、影视机构等单位的合作,围绕重点项目和基础工作举办各类专业技能培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遵循《劳动法》以及国家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企事业单位自身建立健全人性化、科学化、弹性化的用人机制。做到能进能出、能上能下,抓好培养、吸引、使用人才三个环节,进一步优化培养人才、吸引人才和使用人才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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