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一季度,北京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发展势头强劲,收入快速增长。全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总收入849.68亿元,同比增长43.72%,其中实际创收收入 [1]778.62亿元,同比增长53.18%。
从收入类型看,上半年全市广告收入[2] 257.58亿元,有线电视网络收入4.46亿元,广播电视节目销售收入8.48亿元,电视购物频道收入1.28亿元,节目制作相关服务收入6.59亿元,IPTV、OTT和网络视听服务等新媒体业务收入[3] 451.62亿元。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新动能不断涌现,彰显着首都的文化魅力和发展活力。
图1 2019年-2021年一季度北京市实际创收收入(亿元)
图2 北京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实际创收收入构成
[1] 广播电视创收收入指《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统计调查制度》中的实际创收收入,主要包括广告收入、有线电视网络收入、新媒体业务收入、广播电视节目销售收入、付费数字电视内容与播控收入、节目制作相关服务收入、电视购物频道收入和其他创收收入。
[2] 广告收入由广播广告、电视广告、网络媒体广告和其他广告等四部分收入构成。
[3] 新媒体业务收入是指广电IPTV 机构、互联网电视(OTT)牌照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开展广电IPTV、互联网电视(OTT)、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等新媒体业务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包括付费数字电视内容与播控收入、节目制作相关服务收入、电视购物频道收入和其他创收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