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2026年二季度 北京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创收收入情况
2026-08-18
分享:
 

2026年二季度,北京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实际创收收入[1]为3009.59亿元,同比增长10.72%,承接一季度平稳开局,二季度全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运行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从实际创收收入构成来看,广告收入[2]543.0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96亿元,同比增长2.64%;有线电视网络收入12.6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24亿元,同比增长50.67%;新媒体业务收入[3]1688.5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7.34亿元,同比增长5.45%;广播电视节目销售收入14.32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81亿元,同比下降16.42%。节目制作相关服务收入等其他收入751.0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88.75亿元,同比增长33.57%

图片1.png

图片2.png

说明:

1.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实际创收收入指《广播影视行业统计报表制度》中的实际创收收入,主要包括广告收入、有线电视网络收入、新媒体业务收入、广播电视节目销售收入、电视购物频道收入和其他创收收入。

2.广告收入由广播广告、电视广告、网络媒体广告、其他广告等四部分收入组成。

3.新媒体业务收入是指广电IPTV 机构、互联网电视(OTT)牌照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开展广电IPTV、互联网电视(OTT)、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及其他新媒体(新闻客户端、微信、微博、网站等)业务取得的收入。


X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广播电视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