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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关于2026年度“剧美中国”优秀剧本征集推荐活动的通知
202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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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影视制作机构及广大创作者: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推动影视和文学双向赋能,广泛动员各方创作力量,充分发挥剧本“一剧之本”重要功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中国作家协会联合开展“剧美中国”优质剧本征集活动。根据活动相关要求,北京市广电局负责本地区影视创作主体(个人或机构)的剧本征集和作品初评。为做好北京市参评作品的征集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重点围绕“剧美中国”精品创作计划五大方向,面向广大创作者和机构,开展征集推荐和评审,择优对接影视资源:

聚焦传统文化方向,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定文化自信,赓续中华文脉。

聚焦革命军事方向,传承光荣传统,弘扬革命文化,赓续红色血脉,汲取信仰力量,砥砺民族精神,把革命先辈开创的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聚焦法治安全方向,刻画政法国安战线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感人事迹,艺术化诠释法治精神,影像化展示中国式现代化法治建设历程。

聚焦人间烟火方向,让人民作主角,用心用情体会人民的冷暖幸福,表现人民的喜怒哀乐,讴歌人民的拼搏奋斗,滋养人民的精神生活。

聚焦改革创新方向,展现“国之大者”,弘扬时代精神,书写党和国家的伟大实践,反映时代之变、彰显中国之进、回应人民之呼,亦发力科普科幻、憧憬未来之势。

二、时间安排

征集时间:2026年4月至2026年10月

初评时间:2026年11月至2026年12月

三、征集要求

1.参评作品须围绕传统文化、革命军事、法治安全、人间烟火、改革创新五大方向;征集剧本类型包括常规剧集和中剧、短剧集、网络故事片。

2.参评作品应为尚未获得国家广电总局电视剧(网络剧)备案公示的剧本;参评人或机构须拥有参评剧本的完整著作权;改编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的有效文字材料。参评剧本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将取消参评资格。

3.如作品主要人物和情节创作过程中,使用人工智能生成技术,须进行特别标注和说明。

4.请各申报主体在2026年10月31日前,将申请表(见附件2)和完整剧本PDF版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陈老师,010-55565564

申报邮箱:dianshiju@gdj.beijing.gov.cn

 

 

附件:

1.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作家协会关于开展“剧美中国”优秀剧本征集推荐推荐活动的通知

2.2026年度“剧美中国”优秀剧本征集推荐活动申请表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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