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广播电视台,各区融媒体中心,歌华传媒集团,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
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第29届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北京市广电局负责组织本地区参评项目初评和推荐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电视综艺节目、电视戏曲节目、电视纪录片、电视文艺栏目、少儿电视节目、电视动画节目
二、评选范围: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中央电视台、地方电视台、《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持证和备案网络视听平台上首播的上述六类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
三、报送方式:采取“线上系统填报+线下寄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单位自行在“星光奖”官方报名渠道“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星光奖评审评奖平台”提交材料。参评材料视频请上传到百度网盘,将链接发送至我局邮箱xgch2012@126.com。纸质版材料由单位负责同志签字并盖公章连同电子存储U盘请寄送至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地址:通州区达济街5号院2号楼北京市广电局,田老师,15600297163)。
四、报送截止日期:3月15日
五、申报咨询联系人:
电视节目:郭鸽 55565573
网络视听节目:王颖萱 55565383
附件: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第29届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