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
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主办、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承办的2024—2025年度中国广播电视大奖·第35届中国电视剧“飞天奖”评选工作正式启动。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第35届中国电视剧“飞天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我局负责本届“飞天奖”北京地区初评工作。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飞天奖”评选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政府奖的引领作用,推动新时代中国电视剧高质量发展。
二、评选类别
电视剧(网络剧)
三、表彰名额
表彰名额共20个,其中优秀电视剧奖16个,优秀导演奖、优秀编剧奖、优秀男演员奖、优秀女演员奖各1个。
四、评选范围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中央电视台、各地卫视频道以及全国性重点视频网站首播的电视剧和网络剧。
五、参评条件
(一)参评作品的申报单位应当取得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发放的相关许可证。
(二)参评作品须持有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发放的发行许可证,并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播出;若在此期间未全部播出的,须连续播完。
(三)违法失德人员及其参与主创的作品不得参评。
六、评选要求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创新题材、体裁、形式、手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二)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讲好中国故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
(三)强化精品意识,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七、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分为初评、复评、终评三个阶段。初评工作由初评单位负责组织,复评和终评工作由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
八、初评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以及中直有关单位为“飞天奖”的初评单位。
九、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原则上是参评剧目发行许可证的申报机构。
十、初评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同一剧目仅接受一家单位申报。
(二)申报单位于2026年1月31日前在“飞天奖”官方报名渠道“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飞天奖评审评奖平台”(网址:https://ft.pingshen.nrta.gov.cn,以下简称“评审评奖平台”)上进行机构账号注册,在线完整填写《第35届中国电视剧“飞天奖”参评剧目推荐表》(以下简称《参评剧目推荐表》),分别上传附件材料,包括完整无广告的预告片和播出版视频(先传预告片再传播出版视频)、导演阐述、思想内涵、故事大纲、分集梗概、人物小传、播出情况及社会反响、完整的片头片尾字幕表、海报及剧照等。详见平台申报页面填报说明。
(三)申报单位提交后,从“评审评奖平台”导出正式的《参评剧目推荐表》,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由申报单位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申报单位按照通知第十一条“参评材料要求”汇总完整规范的纸质版、电子版参评材料,报送至初评单位进行初评。
十一、参评材料要求
(一)纸质版材料
1.《参评剧目推荐表》正式表格的完整盖章(申报单位公章和骑缝章)原件1份。
2.参评剧目的导演阐述、思想内涵、故事大纲、分集梗概、人物小传、播出情况及社会反响、完整的片头片尾字幕表(字幕表须与报送的完整无广告播出版视频内容一致)等文字材料各1份,用A4纸打印,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二)电子版材料
存储介质为移动硬盘或U盘(一式七份,务必贴注标签,写明参评剧目名称)。每部参评剧目需单独建立电子文件夹,文件夹内需包含所有电子版材料,文件夹名称请命名为:“《剧名》—申报单位”。详细资料如下:
1.《参评剧目推荐表》正式表格的完整盖章(申报单位、初评单位公章和骑缝章)原件扫描件1份,采用pdf格式。
2.参评剧目的导演阐述、思想内涵、故事大纲、分集梗概、人物小传、播出情况及社会反响、完整的片头片尾字幕表等盖章原件(申报单位公章和骑缝章)的电子版扫描文件各1份,采用pdf格式。
3.完整无广告播出版视频:采用mp4格式,编码方式为H.264,分辨率不超过1920*1080,视频文件的大小原则上单集不超过1G。文件名称请命名为:“《剧名》—第XX集”。
4.完整无广告预告片: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采用mp4格式,编码方式为H.264,分辨率不超过1920*1080,文件名称请命名为:“《剧名》—预告片—申报单位”。
5.海报和剧照:海报限2张(横版、竖版各1张);剧照原则上不超过10张。海报和剧照均采用jpg或png格式,单张图片大小应大于1M。文件名称请命名为:“《剧名》—海报—申报单位”“《剧名》—剧照—申报单位”。
(三)以上参评材料不予退还,请在邮寄前自行备份。
十二、宣传声明
为宣传和推广“飞天奖”评选成果,“飞天奖”评委会办公室对参评剧目有包括复制、展览、表演、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在内的著作权,并可制成电子音像制品和书籍,用于非商业性的推介、观摩和研讨交流等活动。参评剧目的申报单位在参评材料上盖章,视为对此条款的认可。
十三、“飞天奖”评选不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
十四、截止时间
申报单位在线填报截止时间和邮寄材料截止时间:2026年1月31日。
十五、寄送地址和联系方式
请申报单位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申报作品全部参评材料。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5号院北京市广播电视局521房间
邮政编码:101117
联系人:王老师、颜老师
联系电话:010-55565496、010-55565495
相关表格均可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方网站公告公示栏下载,网址为www.nrta.gov.cn。
附件:1.第35届中国电视剧“飞天奖”参评剧目推荐表(样表)
2.第35届中国电视剧“飞天奖”参评材料清单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