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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等2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告
202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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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电视剧制作机构:

为进一步改进文艺创作生产服务、引导、组织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改革,推动电视剧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97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4号  根据2025年6月3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修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精神,决定取消“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核准”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延续”2项行政许可事项。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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