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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媒体融合发展管理——融媒指数监测项目比选邀请公告
2025-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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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比选项目名称

北京媒体融合发展管理——融媒指数监测

二、采购单位信息

1.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5号院2号楼

3.采购单位联系人:鲁老师

4.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10-55565390

三、采购需求及成果要求

1.采购需求

利用监测工具+人工方式,关注北京乃至全国视听融合发展动态,定期提供融媒指数动态监测、专项监测。

2. 成果要求

(1)面向北京市、区两级融媒体中心,《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持证机构等在京视听机构开展大数据监测,监测维度包括内容创作、全媒传播、创新引领、品牌影响等,监测机构不少于180家,并根据采购方需求调整完善监测指标体系。

(2)面向视听融合前沿领域,包括新机构、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等,进行数据追踪分析,并根据采购方需求调整完善监测指标体系。

(3)围绕监测数据进行月度、季度、年度动态数据分析,并进行可视化展示。

(4)提供融媒指数监测资讯有关数据资料,提供相关前置原始数据和算法等材料。

(5)协助面向视听机构开展指数点评会,对相关机构开展数据监测。

3.项目实施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完成。

四、项目预算及拨付方式   

项目预算:43.4万元;

拨付方式:财政拨款。

(招标人不接受超过项目预算的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比选程序安排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要求

投标单位应于2025年8月22日17时前递交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1份、副本2份,正本PDF电子扫描件1份)至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5号院2号楼401室,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所有投标文件均需置于密封的文件袋内提交给招标人,且投标人应对该文件袋加贴封条。招标人将在开标现场当面拆封。

2.提交文件

(1)比选材料目录;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比选申请表;

(5)供应商从事此类项目经验、成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6)报价单(包括明细);

(7)供应商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9)供应商自认为可提高自身竞争优势的其他证明材料。

3.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025年8月14日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5号院
邮编:1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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