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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京琅琊”名家工作室推荐申报正式启动
2025-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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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发挥视听名家辐射带动作用,激励广电视听行业人才创新创造,经研究,现开展首届“京琅琊”名家工作室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条件

“京琅琊”名家工作室是孵化精品、赋能创新、促进融合的重要载体,申报对象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北京地区广播电视或网络视听以及其他相关机构工作(含北京驻外机构),思想政治坚定、艺术造诣深厚、示范引领作用较强、社会影响广泛,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较强的内容生产创作能力,代表北京获得“五个一工程奖”“飞天奖”“星光奖”“金鹰奖”“北京市文学艺术奖”“北京市广播影视春燕奖”等重要奖项的获奖人及作品主创人员;

(二)获得中国播音主持“金声奖”“金话筒奖”“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等获奖人及作品主创人员;

(三)具备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获“北京市科学技术奖”等省部级以上奖项获奖人及项目主要负责人;

(四)在精品创作、视听科技、媒体融合、国际传播等领域做出业界公认、突出贡献的人员。

曾获省部级及以上专业奖项、本领域公认的重大奖项的人员,或入选国家和本市重点人才工程的优先考虑。

二、重点支持范围

名家工作室申报需坚持成果导向原则,聚焦广电视听战略核心精准发力。重点支持范围如下:

(一)精品创作。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恪守“找准选题、讲好故事、拍出精品”核心准则,深耕重大革命、重大历史、重大现实题材创作研究。支持行业名家牵头开展专题调研、原型挖掘、艺术内涵提炼及项目孵化工作,重点推进精品电视剧、文艺节目、纪录片、动画片、网络剧片等内容的策划与打磨。旨在产出兼具思想穿透力、艺术感染力与时代生命力的影视标杆作品,树立行业创作新高度。

(二)视听科技。依托名家在技术与艺术融合领域的探索经验,聚焦视听新质生产力,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广电视听场景的创新结合。支持名家主导通用算法优化、底层技术攻关、软硬件开源平台搭建等研究,重点探索5G+8K、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在内容创作中的突破性应用,强化超高清视听技术与艺术表达的深度融合,形成具有示范意义的技术应用范式。

(三)新闻宣传。发挥名家在舆论引导与内容创新领域的引领作用,聚焦提升新闻舆论“四力”,主导重大主题宣传、重要新闻报道、重点节目栏目的策划与实施。支持名家团队优化宣传内容生产模式和组织方式,打造爆款融媒产品孵化平台,探索大模型在文本创作、视频生成、特效处理、数据分析等领域的创新应用,推动内容生产向智能化、交互化转型,助力构建国际一流新型主流媒体的内容创新体系。

(四)国际传播。结合名家在跨文化交流领域的实践积淀,立足新时代国际传播能力建设需求,围绕共建“一带一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重大议题,主导中外媒体合作机制构建、对外宣传策略研究及影视节目国际交流项目策划。支持名家团队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文艺评论话语体系,通过个性化创作与传播实践增强中华文化国际认同感,培育健康有序的国际文化交流生态,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国际传播方法论。

(五)产业促进。依托名家对视听产业规律的深度洞察,以构建全产业链发展格局为目标,发挥视听产业人才集聚效应。围绕传播规律、新媒体运作、策划营销等核心能力,在市场运营模式创新、产业投资策略研究、视听经纪体系构建、内容IP商业化开发、艺术管理模式探索、产业融合路径设计等方面开展深度研究。推动优秀传统IP创造性转化,培育影视文旅融合新场景,以产业研究成果驱动文化消费提质升级。

(六)其他类型。其他符合建设要求和支持条件的,也可以纳入支持范围。

三、资助方法

(一)名家工作室原则上每年征集评选1次,每次不超过25个,采取定额封顶资助方式,原则上每个项目最高资助30万元专项经费,申请人根据项目实际,合理申报相应项目额度,并编制项目预算。专项经费支出主要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与创作研究活动相关的各项费用支出,可用于以下方面:

1.资料费/数据费。创作研究中图书购置费,资料收集、整理、翻译、文献检索等费用,调研、访谈、数据购买、数据分析及技术购买服务等费用。

2.调研费/差旅费。创作研究中调研、考察、采风等活动发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

3.会议费/培训费。组织或参加本专业领域的业务研讨、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与创作研究有关的发布会、座谈会、现场观摩交流会等费用;参加本专业领域的业务培训、进修和访问研修等费用。

4.劳务费/咨询费。参与项目调研、创作、研发等有关人员(不包括申请人本人)的劳务费用,聘请的咨询专家费用。

5.出版制作费。学术专著、作品集出版,录制、制作、出版、展览等费用。

6.专业设备经费。根据项目所需可购置专业设备,但不得购置电脑、手机等通用设备。形成的固定资产,由人才单位按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专项经费列支的差旅费、劳务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费用,应当按照财政部、市财政局及各行业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专项经费不得开支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福利支出,不得用于开支出国(境)旅费和食宿费等“三公”经费,不得用于开支罚款、捐赠、赞助、投资等,不得用于与工作室无关的支出。

(二)工作室立项后,原则上实施周期为2年,最长可再延长半年。如项目实施过程中需延期完成,须在原定期限前3个月向市广电局书面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期。延期后的项目执行期限仍不能超过该项目的最长实施周期。

(三)确定立项资助计划后,市广电局向项目申请人下达立项通知书,并一次性拨付全部资助款项,资助款项直接拨付人才所在单位账户或参与创作的联合制作单位账户。立项时间以通知落款日期为准。

(四)实施期满后,市广电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考核评估。对考核合格的,可纳入下一轮次资助,鼓励和支持持续发挥作用。对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资助资格,按程序收回资助款,对项目实施单位进行通报。

(五)已获得宣传系统其他市级财政资金资助的项目,原则上不予资助,避免多头申报、重复资助。项目最终成果在正式出版、申报省部级以上奖励或向上级部门报送时,应标明“北京市广电局重点资助项目”。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名家工作室可以用领衔人的姓名命名,如“领衔人+工作室”,也可以由有关专业或工作内容命名,如“某某工作+工作室”。本次申报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人可于8月11日后,登录“京琅琊”名家工作室申报平台(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方网站首页端口)填写、扫描上传、报送。

(一)申请。申报人登录申报平台,实名注册账号,在线填写《“京琅琊”名家工作室申请表》并附项目预算明细表,申报材料全部填写后申报人自行下载打印申报表,向所在单位或参与创作的联合制作单位提出申请。

(二)推荐。单位对申报人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填写单位意见,将《申请表》及工作室组建方案加盖公章后返还申报人,申报人将签字盖章的完整材料扫描上传至申报端口。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25日24:00。

(三)审核。局交流中心根据工作室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和资格,受理并审核申请推荐材料,审核合格的方可进入评审。

(四)评审。申请工作室由市广电局人事处组织专家论证评议,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对项目预算进行复核,研究提出工作室及资助建议。

(五)公示。对拟成立工作室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一般在工作室申请人所在单位或参与创作的联合制作单位进行,视情况也可在有关媒体和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审定。由市广电局对公示情况进行审定,决定本年度立项资助计划及资金预算。

支持线下申报,申报人可按要求准备申请表、项目预算明细表纸质材料各1份,盖章后邮寄至北京广播影视交流促进中心(通州区达济街5号院)。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应保证申报项目在申报及后续实施过程中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如有侵犯,项目负责人应依法承担责任且须退回资助款项。

(二)联系人:

1.政策咨询: 韦政杰 55565521 13811753699

2.材料报送: 顾  然 55565314 15811100703

                              李  宁 55565312 13911993369

3.技术咨询:郭老师 13102053056

                                霍老师 13021223975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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