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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关于2025年法治宣传活动 服务保障自采购比选邀请公告
2025-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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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比选项目名称:

2025年法治宣传和普法主题活动服务保障

二、采购单位信息

1.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5号院2号楼

3.采购单位联系人:李老师

4.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10-55565338

三、采购需求描述及成果技术要求

1.采购需求

为了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好地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宣传中央有关法治建设文件精神和北京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相关工作要求,宣传《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宣传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法律法规,我局将委托在宣教和音视频制作方面有一定实力、组织主题文化活动经验丰富的单位(机构),为深入开展具有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特色的法治宣传和相应主题活动提供服务保障,以进一步增强我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2.服务保障具体要求:

(1)供应商应了解“八五”普法基本要求,熟悉全面依法治国相关文件内容和广播电视网络视听业务及行业法律法规,精通媒介宣传教育工作,具有丰富的组织宣推文化活动经验,有一定的法治宣传教育专家队伍资源,在特色宣传品和视听内容制作、展板展览展示、法律法规讲座及开展主题普法活动等方面有稳定的技术服务团队。

(2)能够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新媒体等媒介宣传策划及传播推介,具有组织保障大型宣传(展览)活动的经验和能力,能保障有一定的宣推成果。

(3)委派具备相关经验的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本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4)对宣传品和视听内容制作以及宣传活动负有文字内容把关和相应的安全责任,能及时有力高效地服务保障相应的法宣工作。

(5)项目执行周期:中标后签定合同始至2025年12月底止。

3.成果技术要求

    认真编制特色法治宣传和推介实施方案;按照采购单位要求及时优质高效地完成诸如法治展板和宣传折页制作、H5智能普法答题小程序更新维护、法治广电进企业园区、多期法治讲座音视频制作等;对我局开展“法律十进”和有关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供有力服务保障(含相应的的技术支撑和宣教设备等)。

四、项目预算金额及拨付

人民币25.24万元,履行相应程序后,财政汇款拨付。

(注:供应商投标金额应不超过以上采购项目预算批复金额。)

五、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单位,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单位(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比选程序安排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要求

    本公告从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7日。

投标单位应于2025年3月7日17时前递交相应文件资料(一式三份,应装订成册)至我局政策法规处,逾期送达将视为无效。所有投标文件均应置于密封的文件袋内(由投标人贴封条)提交给采购人,或在招标截止日期前邮寄至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5号院2号楼307室,电话:55565338。

2.供应商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比选申请表(见附件1)

(4)以往经验、业绩证明材料(其中合同复印件为必要件)

(5)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包括但不限于在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并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2);

(6)投标人信用记录,即: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7)项目报价表(包括明细);

(8)供应商自认为可提高自身竞争优势的其他证明材料。

3、开标及评审

在投标截止并符合招投标相应要求后,采购人将从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审小组适时组织开标评审,并在评标现场当面拆封标书。开标评审地点: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5号院2号楼。评审小组比选评审后,当场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要求及时公示。

附件:    1、供应商比选申请表

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3、比选评审评分表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5号院
邮编:101117
联系电话:010-5556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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