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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优秀视听节目进行译制和海外推广资助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5-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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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地区各视听机构

为向世界翻译推介我国优秀视听作品,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展示中华文明、自塑中国形象,展示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促进文明交流互鉴,国家广电总局将遴选优秀电视剧(含网络剧、网络微短剧)、动画片(含网络动画片)和纪录片(含网络纪录片)进行外语译制和海外推广资助。现将国家广电总局办公厅通知转发见附件。请根据通知要求积极做好申报工作。

申报机构为广播电视台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应具有或确保可协调所申报作品海外版权,有该作品海外推广计划,可组织高水平译制工作,具备海外推广能力。申报作品有国际声道、无字幕版本母带。申报作品此次申请语种的翻译此前未接受其他项目资助。

申报机构登录 https://gjhz.pingshen.nrta.gov.cn完成网上申报,同时寄送以下纸质材料和视频文件。

考虑到申报材料须经省级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请于3月7日前完成申报,并同时将纸制材料于3月7日前寄送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5号院北京市广播电视局赵老师55565460。经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审核通过的项目,请在信封正面右上角标“译制申请”字样,于2025年3月14日前寄抵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信息中心高博源,86096235,邮编100866。

申报工作联系人:国家广电总局高博源、吴楠

联系电话:86096235、86097358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赵老师

联系电话:55565460

网上申报技术支持电话:86096235  17801579644

    

附件:国家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遴选优秀视听节目进行译制和海外推广资助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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