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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025年度部门预算信息
2025-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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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5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简称市广电局)是市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局级。市广电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广播电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和创作导向。负责起草本市关于广播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推进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2.负责制定本市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扶助农村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

3.负责统筹规划本市广播电视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负责广播电视统计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本市广播电视机构和业务,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市场经营活动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对境外卫星电视节目接收的监管。

5.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负责对网络视听节目、广播电视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6.负责推进本市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7.组织拟订本市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推进应急广播建设。

8.负责本市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管理。负责广播电视领域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组织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

9.依法对本市广播电视行业的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对以市广电局名义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10.指导本市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广电局内设处室12个,分别为:办公室(安全监管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发展处(产业促进处)、行政审批处、宣传管理处、电视剧管理处、传媒机构管理处、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媒体融合发展处、科技处(公共服务处)、财务处、人事处,另设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和工会,纪检监察机构按规定派驻。

市广电局有下属单位6,即: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综合事务中心、北京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北京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调度中心)、北京市视听节目审查和服务中心、北京新视听发展中心(北京音像资料馆)、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宣传中心、北京广播影视交流促进中心。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市广电局行政编制118人,实际121人(含不占行政编制的驻局纪检组人员8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编制108人,实际89人;聘用人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12人。

离退休人员144人,其中:离休7人,退休137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预算69046.54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55283.86万元增加13762.68万元,增长24.89%。主要原因:一是贯彻落实《“中国(北京)超高清电视先锋行动计划”合作备忘录》《北京市超高清视听先锋行动计划(2024-2026年)》要求,增加北京市超高清视听产业发展相关财政拨款。二是根据《关于推进新时代首都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精神,增加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财政拨款。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68386.95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386.9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60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600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59.59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59.59万元。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支出预算69046.54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55283.86万元增加13762.68万元,增长24.89%。主要原因:一是贯彻落实《“中国(北京)超高清电视先锋行动计划”合作备忘录》《北京市超高清视听先锋行动计划(2024-2026年)》要求,安排北京市超高清视听产业发展支持资金。二是根据《关于推进新时代首都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精神,扩大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预算规模。

()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10893.72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15.78%2024年年初预算数10595.74万元增加297.98万元,增长2.81%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58152.82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44688.12万元增加13464.70万元,增长30.13%。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1. 年终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市广电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局本级及6个所属单位。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48.03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减少52.7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5年预算数84.9万元,与2024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数4.79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5.70万元减少0.91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58.34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数17.98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63.03万元减少45.05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数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40.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19.6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7.56万元,公务用车保险7.52万元,其他支出5.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47.10万元减少6.74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5年市广电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259.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70.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488.81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5年市广电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4273.35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5年市广电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07.83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市广电局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62个,占本部门本年预算项目62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58147.11万元,占本部门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底,市广电局共有车辆24台,共计591.42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126台(套)、共计38931.86万元。2025年预算安排中,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1台(套),共计329.21万元。

(八)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北京)超高清电视先锋行动计划”合作备 忘录》《北京市超高清视听先锋行动计划(2024-2026年)》 等文件要求,市广电局设立北京市超高清视听产业发展支持资金,对推动北京市超高清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有显著成效的项目进行奖励。2025年安排预算1.4亿元,主要支持本市广播电视网络视听领域4K/8K超高清制作,以及传输信号覆盖、核心技术攻关等。项目实施将全面推进北京市超高清视听全产业链优化升级,推动国际一流的中国数字视听制作中心建设,打造“北京大视听”品牌。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广播电视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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