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北京网络视听内容综合治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6-18
分享:
 

项目概况

北京网络视听内容综合治理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9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IECC-24ZB0100

2.项目名称:北京网络视听内容综合治理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523.5万元

4.最高限价(如有):包1控制金额:人民币234万,包2控制金额:人民币289.5万元

5.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简要需求

北京网络视听内容综合治理采购项目 包1:长视频平台内容监看和北京市网络视听行业信息监测

(一)长视频网站内容监看

供应商按照《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http://www.gov.cn/flfg/2007-12/29/content_847230.htm)等广电行政管理部门相关规定要求,对北京市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或纳入备案制管理的长视频平台(相关机构信息可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http://www.nrta.gov.cn/、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http://gdj.beijing.gov.cn/等平台查询)传播的网络原创视听节目(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动画片、网络微短剧、网络综艺、网络专题节目、网络纪录片)、短视频、网上境外引进节目(境外电影、境外剧、境外动画片)进行监看,及时监测发现各类节目涉及的内容问题和无备案号、虚假备案号、未按要求申请重点备案等违规行为,对违规问题和风险点进行梳理分析,为主管部门开展内容管理工作提供有效支撑。供应商每日编制形成一期北京市长视频平台视听内容监看汇总资料,全年出刊365期,以电子版形式提供。

(二)北京市网络视听行业信息监测

供应商对北京市网络视听行业信息开展监测分析工作,监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网络视听行业重大事件和突发敏感事件;

2.行业管理政策和工作要求引发的舆情;

3.北京市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经营行为引发的舆情;

4.北京市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制作播出的各类网络视听节目作品引发的舆情,特别是“北京大视听”重点节目引发的舆情;

5.对北京市突发或重大事件相关视听内容在全网引发的舆情等。

供应商每日编制形成一期网络视听行业信息监测汇总资料,以电子版形式提交采购人,全年出刊365期。

北京网络视听内容综合治理采购项目 包2:短视频平台内容监看、专网视听内容监看及平台企业信用和风险监测

(一)短视频平台内容监看

供应商按照《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http://www.gov.cn/flfg/2007-12/29/content_847230.htm)等广电行政管理部门相关规定要求,对北京市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或纳入备案制管理的短视频平台(相关机构信息可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http://www.nrta.gov.cn/、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http://gdj.beijing.gov.cn/等平台查询)传播的网络原创视听节目(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动画片、网络微短剧、网络综艺、网络专题节目、网络纪录片)、短视频、网上境外引进节目(境外电影、境外剧、境外动画片)进行监看,及时监测发现各类节目涉及的内容问题和无备案号、虚假备案号、未按要求申请重点备案等违规行为,对违规问题和风险点进行梳理分析,为主管部门开展内容管理工作提供有效支撑。供应商每日编制形成一期北京市短视频平台视听内容监看汇总资料,全年出刊365期,以电子版形式提供。

(二)专网视听内容监看

供应商按照《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6/content_5097742.htm)等相关规定要求和采购方需求,对北京市专网及定向传播的各类网络视听内容进行监看分析,及时发现违规视听内容,对违规视听内容和违规转播、增设频道、开办专区等违规情况进行分类汇总,为主管部门开展内容管理工作提供有效支撑。一是对北京市IPTV视听内容进行监测,二是对北京市有线电视网传播的视频点播内容和北京市持有《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运营的宾馆饭店单位视频点播内容进行监测,三是对互联网电视设备和相关软件进行监测。供应商每月编制形成一期专网视听内容监看汇总资料,全年出刊12期。

(三)平台企业信用和风险监测

供应商按照北京市政府关于打造“6+4”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的管理要求,通过收集整理爱奇艺、优酷、抖音、快手等平台企业多维度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平台企业基础信息、信用信息、风险信息等,评估评价内容应涵盖主题宣传、内容安全、精品创作、社会责任、人才建设、科技创新、舆情评价、政企互动、行政处罚等多个方面,在大数据基础上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算法和评价体系,对重点平台企业进行分级评价。供应商每月编制完成一期平台企业信用和风险监测汇总材料,全年出刊12期。

6.合同履行期限:

包1:长视频平台内容监看和北京市网络视听行业信息监测,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

包2:短视频平台内容监看、专网视听内容监看及平台企业信用和风险监测,12个月。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包1:长视频平台内容监看和北京市网络视听行业信息监测,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包2:短视频平台内容监看、专网视听内容监看及平台企业信用和风险监测,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8日至2024年06月25日,(招标文件上传完成开始时间起至截止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具体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方式: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按照规定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07月09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5层510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相关操作如下:

(1)办理CA认证证书,详见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主注册绑定。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按照规定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下载时间:同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5)未按上述获取方式和期限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6)证书驱动下载:

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5511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

(7)注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投标要求,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联系技术人员。

(8)本项目招标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方式,线上包括: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线下包括:投标截止前供应商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参与开标。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

3.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文件恕不接受。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5号院2号楼

联系方式:夏老师,010-555653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

联系方式:关雪,010-82372770/010-823757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关雪 

电话:010-82372770/010-82375770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024年06月18日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5号院
邮编:101117
联系电话:010-55565513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 微信公众号

  • 政务微博

主办: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承办: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宣传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109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1507号  京ICP备17053169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