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日至10日,按照《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关于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京广电发〔2019〕73号)和《北京市广播电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制度》(京广电发〔2020〕86号)要求,为确保我局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符合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我局向局相关业务处室对《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关于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八种申请材料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实行范围”、“适用对象”、“办理流程”、“核查与监管”等实施细节书面征求意见。
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八种申请材料告知承诺制是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审改办发〔2022〕1号)文件精神的实际行动,是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具体举措,其作用是为行政相对人办理政务服务多提供一个准备申请材料方式,对申办该事项的任何市场主体都适用,不涉及排除、限制市场竞争问题,无需向社会征求意见。在文件起草阶段已会同相关处室认真磋商,各业务处室反馈对该文件均无意见。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