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项目名称: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
二、采购单位信息
1.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后勤服务中心
2.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55号新闻出版大厦
3.采购单位联系人:栗老师
4.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10-64081089
三、采购需求描述及成果技术要求
1.采购需求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55号一期)408会议室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
2.成果技术要求
(1)显示屏尺寸不小于100寸,分辨率不低于3840X2160;
(2)确保显示屏及配套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用电、结构等安全;
(3)对使用中的问题进行专业指导;
(4)对设备故障半小时内响应,一般故障2小时内解决,严重故障4小时内解决;
(5)发言系统要求采用有线鹅颈手拉手话筒进行发言,采用金属短杆话筒;
(6)音频系统要求不能有电交流声;
(7)会议过程中不能出现回声、啸叫、噪声等情况发生。
3.项目实施周期
会议室改造工期:总工期30天,按甲方指定时间、地点安装到位。
四、项目预算及拨付方式
项目预算:34.061447万元
拨付方式:财政资金
(招标人不接受超过项目预算的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六、比选程序安排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要求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6日。投标单位应于2021年9 月6日17:00时前递交相应文件(一式三份)至北京市广播电视局(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55号新闻出版大厦一期808室),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所有投标文件均需置于密封的文件袋内提交给招标人,且投标人应对该文件袋加贴封条。招标人将在开标现场当面拆封。
2.提交文件
(1)营业执照和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比选申请表,加盖投标人公章。
(4)证明投标人信誉、经营状况、技术状况、履约能力等的材料。
(5)以往业绩证明材料,自2018年1月1日起完成的同类项目经验(以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为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报价单(包括明细)
(7)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至少应包括:需求分析、实施方案、实施团队、进度安排等几方面,其中实施团队部分应提供团队人员的相关信息、能力资质和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8)供应商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起)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10)供应商自认为可提高自身竞争优势的其他证明材料。
3.开标时间和地点
具体评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后勤服务中心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