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简称市广电局)。
市广电局是负责本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管理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内设机构9个处室,另设机关党委、工会,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派驻,下设6个事业单位。行政编制85人,实际87人;事业编制129人,实际109人;离退休人员101人,其中:离休40人,退休61人。
二、2013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13年收入预算46409.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6249.42万元,统筹结余资金159.8万元。支出预算46409.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135.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2273.72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市广电局2013年预算项目支出和大额专项资金项目支出方向及主要情况如下:
2013年,北京广播影视工作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深入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积极做好广播影视宣传工作,为首都工作大局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切实加强广播影视精品生产,不断完善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着力实现和保障人民文化权益。加快转变广播影视发展方式,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增强广播影视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大力强化依法行政,全面提升广播影视管理科学化水平。
(一)201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互联网接入、信息化运行维护、电视剧审查、电影审查、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监管、广电行业社会监管、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认证、安全播出监管、广播电视监测管理、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工程验收、三网融合协调等专项工作,以确保广播影视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切实履职尽责,提升广播影视行业监管的水平。
(二)2013年大额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全部落实细化到具体项目,主要用于高清交互机顶盒补助、广播电视节目公共服务、应急广播设备配套系统的建设、地面数字电视覆盖试验、媒资共享平台运维、农村电影放映工程、行政村发射站运维等重点专项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国家广电总局的工作部署及相关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折子工程和为民办实事以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提升广播影视公共服务水平,促进首都广播影视文化事业产业繁荣与发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