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21年1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正式印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实验室管理办法》,近日再次印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实验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为推动北京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快速发展,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将积极贯彻落实总局相关文件精神,支持具备条件的科研实体申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实验室,汇聚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实施高水平研究攻关,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现将两份文件一并转发,欢迎北京地区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积极申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实验室。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022年7月7日
(联系人:张超 联系电话:6408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