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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制发单位]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
    [成文日期] 2022-07-07 12:00:00
  • [发布日期] 2022-07-07 12:00:00
    [文件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关于转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实验室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的通知
2022-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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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2021年1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正式印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实验室管理办法》,近日再次印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实验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为推动北京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快速发展,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将积极贯彻落实总局相关文件精神,支持具备条件的科研实体申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实验室,汇聚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实施高水平研究攻关,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现将两份文件一并转发,欢迎北京地区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积极申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实验室。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022年7月7日

(联系人:张超    联系电话:6408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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