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所在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简明问答:《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发展规划》
来源: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发布时间:2021-11-26
分享:
 

近日,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编制印发了《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就《规划》相关问题,做出解答。

一、《规划》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北京市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奋发有为推动首都新发展的关键时期。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首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应当大有作为,努力实现转型升级,推进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发挥大视听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四五”发展规划》《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加强全国文化中心建设规划》已相继发布,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北京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特制定本《规划》。

二、《规划》遵循怎样的基本原则?

《规划》的制定主要遵循六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坚持贯通发展、坚持服务全局。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重点在于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把党的意志、党的主张、党的部署贯彻到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作全领域、各环节,建设广电姓党、绝对忠诚的宣传文化阵地。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重点在于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文化生活和综合信息服务的新期待。

坚持新发展理念,重点在于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北京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

坚持创新驱动,重点在于遵循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规律,发挥首都数字经济先发优势,全面推进内容创新、技术创新、产业创新、业态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为北京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发展提供创新动力。

坚持贯通发展,重点在于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统筹推进事业和产业、内容创作和科技创新、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贯通发展,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一个标准一体管理。

坚持服务全局,重点在于锚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奋斗目标,全面加强前瞻性思考、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增强资源汇聚协同,构建开放联动的支撑能力,做到立足大局、服务全局。

三、《规划》为北京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未来发展设定了哪些目标?

“十四五”时期北京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将努力实现以下目标:舆论引导能力、内容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精品力作不断涌现,现代传输体系、主流媒体传播矩阵建设不断加强,媒体融合发展不断深化,“智慧广电”成为打造智慧城市、落实“五新”政策的重要支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产业集群优势凸显,引领作用显著,助推数字经济发展和服务“两区”建设能力持续增强,对外文化科技交流持续活跃,国际传播影响力不断提高,北京新视听在全国的示范引领地位逐渐凸显。

四、《规划》中有哪些任务、项目是“十四五”期间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发展的重点?

本次《规划》统筹考虑首都视听行业职责使命、发展优势、问题短板、支撑能力、产业资源,提出13类重点任务,81个配套项目,涉及内容包括舆论引导力提升、视听内容精品创作、媒体深度融合发展、智慧广电建设、新型传输网络建设、新视听公共服务、视听管理优化、视听科技创新、国际传播力提升、产业高质量发展、会展活动品牌提升、京津冀视听协同发展、视听人才队伍建设。力争在指导北京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上,引导规划实施主体充分融入国家发展大势。

五、如何保障《规划》的贯彻实施?

实现“十四五”规划,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更好地履行政府职责,最大程度激发各类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为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规划》提出了六方面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狠抓任务落实。二是落实资金保障,提升使用效率。三是加强政策协调,形成有力支撑。四是推进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环境。五是坚持项目驱动,促进提质升级。六是强化队伍建设,提高人才素质。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5号院
邮编:101117
联系电话:010-55565513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 微信公众号

  • 政务微博

主办: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承办: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宣传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109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1507号  京ICP备17053169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