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广播电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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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北京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加强主动公开方面。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制定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严格对照《2022年重点信息公开任务分解表》,落实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及时对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的指导政策、申报指南、扶持名单等内容进行公示。

(二)加强决策公开方面。严格落实《北京市深化政务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工作办法》,按要求开展政策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工作,及时发布文件草案、草案具体情况说明和意见征集结果,规范重大决策公开,按周期及时更新重大决策事项目录,统筹落实政策制定出台全过程的政务公开,形成“公众点菜、政府端菜”的互动协同格局。

(三)加强执行公开方面。全面推进执行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我局年度工作要点和承担的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定期督办落实情况并向社会公开;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公开,在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立收费项目栏目,对我局组织的资格考试、职称评定等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进行集中公示。严格落实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确保行政许可信用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全年共公示行政许可信息9269条,完整率达100%。围绕重大资金,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公开,落实预决算、招投标、项目公示、政府采购公开要求,发布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网络视听节目、广播电视公益广告等优秀作品及智慧广电、提升国际传播力资金等重点项目评审工作全流程,及时公开评审结果。

(四)规范依申请公开方面。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确保各项法定要素齐全,信函、网络申请受理渠道和咨询电话畅通,回复公众答复时限合法、答复形式和内容规范,信息公开场所准确有效。全年共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项,均严格按照标准条件和时限进行回复,把解决申请问题与相关政策问题结合起来。

(五)完善平台建设方面。局政府网站围绕惠企服务、民生服务,进一步整合相关资源,细化办理条件、流程等,提供专题或集成服务的同时,加大营商环境6.0版改革相关政策发布展示力度,持续改进网站功能:新开设栏目“优化营商环境”“便民百科”“每周资讯”,设置“中央精神”、“北京要闻”专栏。2023年截止12月31日,网站累计发布信息数共8667篇,总点击量4866.06万次, 页面总浏览数2583.8万次。局政务新媒体宣传矩阵累计发布信息总量为21249条,累计阅读量超过15.55亿人次。其中,局微信公众号共发布稿件1316篇,阅读量70.15万人次;局微博发布2583篇消息,总阅读量为9.0085亿人次,其中博文阅读量超过5.002亿人次(含直播),话题阅读量超过4亿人次;抖音号发布稿件427 个,播放量841.08万次;快手号发布稿件339个,播放量1043.98万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3

2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2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4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七)总计

2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多样,解读效果有待提升。政策解读形式仍然比较单一,缺少通过图表、动画、视频、H5、VR等方式进行生动解读的案例,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根据舆情发展变化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的方式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是利用政务新媒体开展宣传能力有待提升。局政务新媒体宣传矩阵建设初见成效,但在政务网站以外,局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号、快手号等政务新媒体的宣传能力还有很大发掘潜力,下步要着重解决新闻点发掘少、爆款内容的产生少、宣传的创意性、趣味性和互动性不强等问题,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创新性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我局收到的依申请公开件没有需要收取费用的情况,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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