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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广播电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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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国办《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北京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组织领导、教育培训和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办公室总牵头、各部门各司其职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轨道。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教育培训,积极参加市级信息公开培训,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会商机制,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绩效考评,以考评促进信息公开任务落实、水平提升。

(二)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做到法定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1.深化重点工作公开。规范重大决策公开,按周期及时更新我局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强化执行公开,严格落实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动态更新办事指南。及时向社会公布我局承担的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和我局年度绩效任务,定期督办落实情况并向社会公开。围绕“两区”建设、优化营商环境、行业监管、公务员招考、预决算信息等,做好专项公开公示。

2.加强政策解读。综合运用数据图表、影像文字等形式对新出台政策相关内容、注意事项进行解读,实现相关解读材料与文件同步在局官网、政务新媒体平台矩阵发布。通过接诉即办、调研走访、走进社区、剧组探班等形式开展对话沟通,积极回应公众关切。涉及办理事项的政策措施,均在文件中列明事项名称等执行标准信息,让企业群众清楚明白,一目了然。

3.扩大群众参与。紧抓各项政策制定出台的全过程公开,针对《关于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在首都之窗、我局官网公开征求意见,并及时反馈结果和决策结果。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畅通有效,在线咨询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复。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更新完善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在局官网设置专栏,畅通申请渠道,详细列明接收方式、咨询电话、注意事项等,并保持联系电话、互联网申请渠道畅通。依法依规办理申请回复,严格办理流程,确保事实清楚、程序合法、答复规范,切实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效率。2021年,共处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78项,引起行政复议73项,均被国家广电总局驳回。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切实加强主动公开,严格按照国办要点、本市要点的相关要求,对照我局政务公开全清单,切实落实应公开尽公开,全年网站共发布信息10969条。强化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管理和公开发布,全年共发布规范性文件6个。公开并持续更新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对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对规范性文件立、改、废等情况,及时动态调整更新。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制定《新媒体管理办法》,修订《网站管理办法》,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内容关。多次组织信息化建设“吐槽大会”,召开宣传渠道和效果专题调度会,深化官方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一体化融合发展,做好功能完善、内容审核和信息发送等工作。拓展公开平台,搭建完成“两微八端一平台”矩阵,持续推动新平台开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0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7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1.9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5

2

0

 0

 0

 17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1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57

 0

 0

 0

 0

 15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8

 0

 0

 0

 0

8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5

1

 0

 0

6

(七)总计

 175

2

 0

 0

 0

17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73

0

0

0

7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目前我局现行有效的政务公开领域制度共8项,尚不能满足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根据当前工作形势变化进行修订,补充决策公开、政策解读相关工作制度,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提供根本保证。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更替频繁,导致业务掌握不熟练,工作系统性规划性前瞻性不足。我局正在逐步加强专兼职政府信息工作队伍建设,尽量保持专职人员稳定,并在各处室、各单位确定联络员,开展法规培训和业务培训,着力建立一支政策水平高、公开意识强、服务水平高、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政府信息公开干部队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我局收到的依申请公开件没有需要收取费用的情况,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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