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广播电视局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表 | |||||||||||||||
联系人:李玮祎 联系电话:55565340 | |||||||||||||||
序号 | 计划名称 | 任务名称 | 发起部门 | 参与部门 | 抽查领域 | 部门联合抽查事项 | 本部门抽查事项 | 对象范围 | 抽查日期自 | 抽查日期至 | 实施部门 | 抽取对象基数 | 抽取比例 | 抽查检查对象数量 | 单次检查周期 |
1 |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 2025年度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联合抽查 | 市广播电视局 | 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 | 广播电视行业管理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检查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规范性检查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违法违规情况检查 | 2025-1-1 | 2025-12-31 |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传媒机构管理处 | 20000 | 0.005% | 1 | 0.5天 |
说明:
1.计划名称统一为:北京市XX部门/区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任务名称自编(中文)。
2.参与部门:多个部门用竖线“|”分隔。
3.抽查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填写《北京市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六版)》相关名称;本部门抽查事 项:是指对应的双方本部门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事项名称,多个事项的用竖线“|”分割。
4.实施部门: 应明确实施抽查检查所涉及的区级部门,所在单位为派出机构的,其检查机关为派出机构的隶属 单位,应为: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多个用竖线“|”分隔。
5.抽取对象基数:被管理对象的数目,一般是待抽取的检查对象库中特定主体的总数。
6.抽取比例:实际抽取出检查对象的/抽取对象基数。
7.抽查检查对象数量:实际抽取出来要实施检查的对象数量。
8.单次检查周期:需要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的现场检查任务,应填报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单次检查所需时间,以0.5天为计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