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审批(一般办理方式) | ||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或许可证号 | 京广行许字[2021]00312021122922 | ||
许可机关 |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 ||
审批处室 | 行政审批处 | ||
联系电话 | 010-89150042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中视金穗影视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11010659389941X5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孙李杰 | ||
设定依据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 | ||
许可内容(行政许可决定书) |
行政许可决定书 京广行许字[2021]00312021122922号 申请人:中视金穗影视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成寿寺于家坟89号北京彦民快捷酒店202室 法定代表人:孙李杰 2021-12-24,申请人依法向我局申请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许可,我局于2021-12-24依法予以受理。经我局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符合《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的行政许可条件。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八条之规定,现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1.申请人自即日起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许可; 2.请于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到我局领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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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决定日期 | 2021-12-31 | ||
许可生效日期 | 2021-12-31 | ||
许可有效期限 | 2023-12-31 | ||
公示日期 | 2021-12-31 | ||
其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