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许可 | ||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或许可证号 | (京)字第15349号 | ||
许可机关 |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 ||
审批处室 | 行政审批处 | ||
联系电话 | 010-89150135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永稻星(北京)文化娱乐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110101551377461U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丁超 | ||
设定依据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审批工作管理的通知》 | ||
许可内容(行政许可决定书) |
行政许可决定书 京广行许字[2019] 00319100900730号 申请人:永稻星(北京)文化娱乐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北头条76号101房间 法定代表人:丁超 2019-11-15,申请人依法向我局申请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许可,我局于2019-11-15依法予以受理。经我局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符合《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的行政许可条件。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八条之规定,现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1.申请人自即日起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许可; 2.请于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到我局领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019-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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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决定日期 | 2019-11-26 | ||
许可生效日期 | 2019-11-26 | ||
许可有效期限 | 2021-03-31 | ||
公示日期 | 2019-11-28 | ||
其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