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所在位置:首页 > 行政许可信息公示 > 2017年
批准大火国际影视传媒(北京)有限公司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许可的许可
事项名称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许可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或许可证号 0031171222000032
许可机关 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审批处室 传媒机构管理处
联系电话 010-65155250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大火国际影视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10111MA0013K91A
法定代表人姓名 肖菲菲
设定依据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审批工作管理的通知》
许可内容(行政许可决定书)
行政许可决定书

京广行许字[2018]  0031171222000032号

        申请人:大火国际影视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凯旋大街建设路18号-C1362
        法定代表人:肖菲菲
        2017-12-22,申请人依法向我局申请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许可,我局于2017-12-22依法予以受理。经我局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符合《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的行政许可条件。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八条之规定,现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1.申请人自即日起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许可;
        2.请于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到我局领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7-12-25
许可决定日期 2017-12-25
许可生效日期 2017-12-25
许可有效期限 2019-12-25
公示日期
其他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5号院
邮编:101117
联系电话:010-55565513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 微信公众号

  • 政务微博

主办: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承办: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宣传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109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1507号  京ICP备17053169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