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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北京京奇非凡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核发的许可
201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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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核发
许可证编号 0031160120000015
许可机关 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审批处室 宣传管理处
联系电话 010-85012213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京奇非凡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110116015227234
法定代表人姓名 田京泉
设定依据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许可内容(行政许可决定书)
行政许可决定书

京广行许字[2017]  0031160120000015号

        申请人:北京京奇非凡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凤翔东大街9号A座5328室
        法定代表人:田京泉
        2016-01-21,申请人依法向我局申请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核发许可,我局于2016-01-21予以受理。经我局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现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1.申请人自即日起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
        2.请于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到我局领取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

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6-01-29
许可决定日期 2016-01-29
许可生效日期 2016-01-29
许可有效期限 2016-07-29
公示日期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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