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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制发单位]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
    [成文日期] 2024-07-01 12:00:00
  • [发布日期] 2024-07-01 12:00:00
    [文件有效性] 现行有效
关于申报2024年度北京市广播影视编播技术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2024-07-01

北京地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和《北京市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就2024年度北京市广播影视编播技术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在本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从事广播电视制作播出、传输发射的专业技术人才。

中央在京单位本级及所属二级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时在京正常参保,由中央在京单位人事部门开具《2024年北京市职称评审委托函》(附件1),或经中央在京单位同意后由所属二级单位开具委托函,可参加本市职称评审。委托函需在个人申报时上传到系统。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备案的《中央单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目录》中已备案的职称系列(专业)不接受委托。 

申报人应为所在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本年度已在其他评审机构进行申报的人员,不得申报参加本专业职称评审。

二、申报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网上申报

7月2日(周二)-7月23日(周二),申报人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点击“个人办事”栏目登录后,选择“职称评审”模块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根据基本评价标准及各评委会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按照客观、准确、齐全的要求填写个人全部职称申报信息并提交。申报人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单位审核公示推荐

7月2日(周二)-7月30日(周二),申报人提交职称申报信息后,申报人社保缴纳单位将对填报内容进行审核,单位需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点击“法人办事”栏目登录后,选择“职称评审单位审核推荐”模块,对申报人所填写的个人全部申报信息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如实填写推荐意见,提交后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将进行审核。推荐意见作为评审委员会评审表决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资格审核和评价

(一)资格审核与缴费

7月-8月,北京市广播电视局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会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逾期未补正或未按要求履行申报手续的,视为放弃申报。

申报人审核通过后,根据短信通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申报人逾期未完成缴费,视为放弃申报。按照《关于转发<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函>的通知》规定,北京市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高级每人700元,中级每人500元。

(二)申报人答辩评审

9月-11月,高、中级职称评审需进行现场答辩。专业评议组对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意见作为评审委员会评审表决的重要参考依据。评审委员会按照分类评价标准对申报人进行综合评价,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申报人需获得出席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数才可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广播影视编播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

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4.已取得非本系列(专业)副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注:破格申报需要由2名及以上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填写《北京市高级职称破格申报推荐表》(附件2)推荐申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专家推荐表及相关材料需在个人申报时上传到申报系统。

(二)申报广播影视编播技术专业工程师(中级)

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

5.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五、业绩条件

(一)申报高级工程师:取得中级职称以来,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

1.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具有丰富的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研究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参与完成的省部级及以上重点项目技术报告,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较高技术水平;或发表的本领域研究成果,受到同行专家认可;或作为主要参与人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等已投入生产,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从事工程技术应用实践工作,具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能解决生产过程中本专业领域的复杂技术问题。独立主持和建设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技术改革项目,或独立承担过重要课题研究,或参与省部级及以上重点项目,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工作,掌握国内外技术成果转化服务相关方法和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技术推广、转移转化能力。作为主要负责人成功运营技术转移转化项目,实现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或提供技术转移转化的专业化服务和资源配置服务,为推动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做出积极贡献。

(二)申报工程师:取得助理级职称以来,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

1.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具备一定的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和研究能力。参与的重点项目技术报告,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较高技术水平,技术论证有深度,调研、设计、测试数据齐全、准确;或参与完成并发表的本领域研究成果,受到同行专家认可;或作为技术骨干承担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等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较高水平。

2.从事工程技术应用实践工作,具备一定的应用实践能力。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能够解决在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多次参与技术密集、难度高、复杂性强的工程项目,或参与技术设施设备的调试运维工作,保障安全运行,取得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工作,具备一定的成果转化推广能力。参与运营技术转移转化项目,或提供技术转移转化专业化服务,促进项目成功落地,实现了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六、业绩成果材料

(一)副高级职称:取得中级职称以来,具备下列成果条件之一:

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或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的发明专利、技术报告、设计文件、技术标准、专著编著等,3项及以上。

(二)中级职称:取得助理级职称以来,应具备下列成果条件:

作为参与人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有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或作为参与人完成在单位内具有较大影响的发明专利、技术报告、设计文件、技术标准、专著编著等,2项及以上。

申报人可按照业绩成果类型及要求(附件3),提交本人在本专业领域业绩成果材料。

七、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1.重点填写任现职以来近5年本人主持或参与的重要专业技术工作项目。

2.“工作(项目)内容”应概括描述工作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该项目的任务、目标、规模、特点、合作部门以及完成情况等。字数在150-250字之间。

3.“本人职责与工作情况”应重点表述本人在该项目工作中担任的技术职务,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和工作量,起到的作用以及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案、措施、技术手段等。字数在200-300字之间。

八、答辩代表作

代表作类型可以为专业论文、专著编著、发明专利、技术报告、设计文件、技术标准等类型,职称答辩代表作类型及要求详见附件4、附件5。

九、不得申报人员

近三年内存在以下情况的人员不得申报: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或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查处的直接责任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行政处分的;

3.涉及重要案件尚未定案的;

4.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被取消申报资格的;

5.违反诚实信用承诺的;

6.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十、其它

本专业评委会不再当面接收申报材料。请申报人员务必将个人的申报材料整理细致充分,完整上传系统后提交。

联系电话:韦政杰 55565521  李美静 55565311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024年7月1日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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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556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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