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移动端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2025-06-30
序号部门名称收费单位名称单位性质收费项目收费性质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收费标准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政策依据备注
1北京市广播电视局本级政府部门合同履约保证金涉企保证金为保证合同履行,根据中标合同约定,由中标人交纳,待中标人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退还。合同总金额10%政府制定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2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综合事务中心事业单位合同履约保证金涉企保证金为保证合同履行,根据中标合同约定,由中标人交纳,待中标人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退还。合同总金额10%政府制定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3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北京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事业单位合同履约保证金涉企保证金为保证合同履行,根据中标合同约定,由中标人交纳,待中标人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退还。合同总金额10%政府制定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4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北京市视听节目和审查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合同履约保证金涉企保证金为保证合同履行,根据中标合同约定,由中标人交纳,待中标人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退还。合同总金额10%政府制定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5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北京新视听发展中心事业单位合同履约保证金涉企保证金为保证合同履行,根据中标合同约定,由中标人交纳,待中标人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退还。合同总金额10%政府制定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6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宣传中心事业单位合同履约保证金涉企保证金为保证合同履行,根据中标合同约定,由中标人交纳,待中标人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退还。合同总金额10%政府制定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7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北京广播影视交流促进中心事业单位合同履约保证金涉企保证金为保证合同履行,根据中标合同约定,由中标人交纳,待中标人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退还。合同总金额10%政府制定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联系电话:
010-55565513
政务服务热线:
12345

  • 微信公众号

  •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