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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延续《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有效期
2024-11-22
事项名称 申请延续《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有效期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或许可证号 京广行许字[2024]302202411210001
许可机关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审批处室 传媒机构管理处
联系电话 010-65155250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100007002336492
法定代表人姓名 郭章鹏
设定依据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
许可内容(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延续《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有效期
许可决定日期 2024-11-22
许可生效日期 2024-11-22
许可有效期限 2026-11-22
公示日期 2024-11-22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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