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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北京春秋风云影视策划有限公司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核发的许可
2019-12-12
事项名称 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或许可证号 00319101701241
许可机关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审批处室 电视剧处
联系电话 010-85012213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春秋风云影视策划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10108762169574H
法定代表人姓名 尹廉和
设定依据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审批工作管理的通知》
许可内容(行政许可决定书)
行政许可决定书

京广行许字[2019]  00319101701241号

        申请人:北京春秋风云影视策划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世纪城翠叠园5座1单元11A
        法定代表人:尹廉和
        2019-10-18,申请人依法向我局申请国产电视剧片审查许可,我局于2019-10-18予以受理。2019-12-09我局将专家评审修改意见送达申请人,申请人于2019-12-12将修改后的电视剧完成片报我局复审。经专家评审和我局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符合《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的许可条件。根据《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现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1.批准申请人自即日起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
        2.请于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到我局领取《国产电视剧片发行许可证》。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019-12-12
许可决定日期 2019-12-12
许可生效日期 2019-12-12
许可有效期限 2020-09-09
公示日期 2019-12-14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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