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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播电视行业统计2020年基本单位信息库更新的通知
202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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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广播电视行业统计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统计工作有关要求,全面了解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发展状况,加强对统计基本单位信息的管理,推进统计“全覆盖”,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印发《<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统计基本单位信息库管理办法>的通知》【广电办发﹝2020﹞295号】文件精神(详见附件),我局将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统计基本单位信息库进行更新,请各统计单位认真填报《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国广播电视行业统计基本单位信息库更新是确保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统计工作数据质量的基础性工作,请各填报单位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认真组织安排,切实做好本次基本单位信息库更新的填报、审核工作,确保各广播电视统计基本单位库信息完整、准确。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准确填报,加强审核。本次基本单位信息库更新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工协作、共同参与的原则。市局规划发展处负责全市广播电视统计基本单位信息库更新工作的总体协调和部署,加强与业务处室的联系,及时将行政审批的相关信息与统计信息进行核对;各级汇总单位负责督促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登录统计直报系统进行基本信息的更新,严格审核,确保各项信息规范准确;各填报单位要派专人负责填报,加强学习,确保单位信息的真实、完整,不得缺项、漏项。

三、填报《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的步骤:

报送地址

登录广播电视统计信息网上直报管理系统(http://gdtj.nrta.gov.cn/website/home),在右下侧点击“登录网上直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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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选择“北京市”。

图_图片2.png

进入下一页面,再次选择左上方“北京市”,进入登录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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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系统

第一步:年度选择  在“网上直报登录界面”的右侧先确认要填报年度,默认为当前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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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单位名称  用模糊查询录入法(输入单位名称里的两个关键字),系统会根据关键字,自动筛选并在下拉列表中显示相关单位名称,然后在下拉菜单里双击选择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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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登录密码,新单位首次登录初始密码为gdtj@123,仅限使用一次,新单位首次登陆后,系统自动跳转至《用户信息管理》页,并强制修改登陆密码。首次登录单位,仔细按照步骤4认真详细填写用户信息。老用户单位跳至步骤五。

第四步:首次用户登录后填写本单位完整、有效的联系信息(最好把办公电话和填表人手机号码均留下),并根据本单位情况的变动进行及时更新。第一次登录后必须重新设置密码,再用新密码重新登录,并务必记住新设置密码。密码设置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1)长度控制在8—15位(含8位和15位);

(2)密码中需包含:字母(含大小写)、数字和特殊字符。

①字母(A—Z或a—z),且大小写需同时出现;

②数字(0—9);

③特殊字符(! @ # $ % ^ & *  _ -)(英文输入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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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重新登录后按确认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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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基本情况表

·进入直报主界面系统主要功能模块选择【单位信息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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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步骤

(1)首先点击修改按钮,才可以录入信息。

(2)填写后点击“确定修改”进行保存,弹出“修改成功”的提示框,才能保存已填写内容。

(3)录入中断,需要临时保存时,必须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必填项目,才能保存。

(4)必填项用红色*表示,包括:

●单位名称,社会信用代码(无社会信用代码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两个至少填一项,信息务必填写准确,与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一致)。

●上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为法人单位,须填写法人姓名、固定电话和手机,固定电话格式为:区号-电话号码-分机号。

●单位所在办公地区、所在街道(门牌号)、邮政编码(6位)。

●单位注册所在地区、所在街道(门牌号)、邮政编码(6位)。

●主要经营范围、注册登记类型、执行会计标准类别、注册资金、成立时间、隶属关系、企业集团情况、单位类别、单位业务类别(多选)、产业类型。

●负责人、填报人(包括姓名、职务、固定电话、手机)。

四、填报注意事项:

1.所有法人单位均需填写完整的单位信息。

2.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应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名称一致。

3.组织机构代码和社会信用代码

社会信用代码由18位数字或大写拉丁字母组成,包括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机构类别代码(1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6位)、主体标识码(9位全国组织机构代码)、验码(1位)五个部分组成。

例: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11MA4L16JQ9B

组织机构代码:第9位至倒数第2位,共9位数 MA4L16JQ9

注:“组织机构代码”和“社会信用代码”项为单位的重要识别项,务必要与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进行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4.上传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已经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单位,直接上传营业执照,未改制的事业单位,上传组织机构代码证。

选择文件

在弹出的Windows窗体中选择图片文件路径,选中上传的图片文件后,点“打开”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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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图片

选择文件后,如下图所示,会在页面上显示缩略的预览图,然后点击“上传图片”按钮,才能上传系统,保存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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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图片

如果上传的图片有误,请点击删除图片按钮,就能删除图片,重新选择图片再次上传。

注意:必须按照系统要求,上传的文件格式为:png、bmp、jpg、jpeg。

是否为法人单位

“是否为法人单位”勾选☑后可填写法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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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是否为法人单位”项默认为“否”,请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进行更新。法人单位必须将该项修改为“是”,虚拟单位该项为“否”。务必填写准确。

法人姓名应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姓名一致。

电话格式:区号-固定电话号码-分机号。

单位所在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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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单位所在地信息”请按照实际办公地址填写,确保与实际情况一致。

所在街道:填至街道门牌号。

邮政编码:6位数字。

单位注册地信息

单位注册地信息应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上一致。

主要经营范围

(1)按照下图国家经济行业分类大中小类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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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经营范围判定标准

当一个单位对外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占其单位增加值份额最大的一种活动为主要活动。

●一个单位对外无论从事几种活动,其主要活动只有一个。

●在实际工作中,单位活动的增加值份额较难确定,则可按照全年营业收入或从业人员所占份额确定主要活动。

(3)填报选项:

A.节目制作类单位:大类-选择“86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中类-按照相关经营业务选择,例如可选择“电视或电影”或“影视节目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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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广告业:主要业务以电视影视广告为主的,大类选择“72商务服务业”,中类选择“724广告业”,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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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其他行业:根据主要经营范围选择相应大类、中类、小类

登记注册类型

注册登记类型按照实际情况填写。

注册资金

注册资金应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上一致。局机关法人证书如无注册资金,填“0”。

成立时间

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有注册时间,填写应与证书一致。

局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如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上无注册时间,按实际情况填写。

隶属关系

请选择“”(北京市属于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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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情况(集团填写):

集团企业包括:一是中央管理的企业集团;二是有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试点企业集团;三是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的企业集团;四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企业集团;五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合在1亿元以上,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如本企业是集团成员企业,需填写上级(集团)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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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类别

影视节目制作类单位,系统默认选择如图:“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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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业务类别(多选)

按照公司开展的广电相关业务,选择1-3项目主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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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资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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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持有广电相关许可证,在相应许可证前勾选☑,再填写发证时间和许可证号。持有多张许可证的单位,都需逐一填写。

所有影视制作单位都应持有第三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此项必填。

许可证号:请填写完整,如:京字第022**号。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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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和“填报人电话”项务必准确填写,并及时更新,该信息是部门管理机构与单位建立联系的重要纽带。

虚拟单位和社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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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虚拟单位:此处不选(不统计机构数)

b)社会单位:选“

浏览器选择

填报时电脑浏览器要求为IE 9.0 以上,或选择安装谷歌,火狐,否则图示弹出框显示不完整,无法显示 “确定”按钮。如不清楚自己IE版本情况,推荐使用FireFox火狐浏览器,可独立安装,与原系统IE等浏览器不冲突。

五、填报要求:

1.严格执行新修订的《统计法》和《广播电视行业统计管理规定》中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填报,加强审核,确保各项信息完整、准确,并请于2021年1月30日前完成上报工作,有问题及时报告。 

3.2020年广播电视制作经营许可证业绩审核和2020年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统计年报工作另行通知。


规划发展处联系人:  吴  彤 010-65157698 

                                王一梅 010-86098053

测科院联系人:        侯黎明 010-68380559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020年11月3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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