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属广播电视行业统计单位:
根据广电总局的要求,为确保2018年广播电视统计年报和2019年统计报表网上直报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保障年报数据的及时、准确,进一步提高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的质量,现就广播影视行业统计报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更新单位基本信息
为配合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准确确定普查对象,全面摸清广播电视行业统计单位基本情况,提高普查数据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配合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关事项的通知》【广电发(2018)83号】以及总局规划财务司《关于开展全国广播电视行业统计基本单位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财统字(2018)494号】文件精神,请各统计单位认真填报更新《广播影视机构单位基本信息表》,具体要求参见2018年12月24日下发的《关于开展广播电视行业统计2018年基本单位信息库更新的通知》。
二、认真学习《全国广播影视统计报表制度》
1.各广播影视统计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全国广播影视统计报表制度》,充分认识做好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治意识,保质、保量完成好广播影视行业统计工作。
2.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建立统计数据初审、复审和复核制度。统计人员要严格按照《全国广播影视行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填报统计数据,在数据填报过程中要注意表内、表间相关数据的逻辑关系,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不重不漏。
三、报送范围
北京广播电视台及所属单位、北京歌华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单位、区县广电中心、局所属事业单位、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持证机构和网络视听机构。
四、网上直报系统操作流程
1.登录:登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统计信息网首页(http://gdtj.chinasarft.gov.cn),在首页左侧找到“网上直报系统”登录图片链接。
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选择“北京市”。
再选择左上方“北京市”,进入登录界面。
2.进入系统:
第一步:年度选择 在“网上直报登录界面”的右侧先确认要填报年度。
第二步:单位名称 用模糊查询录入法(输入单位名称里的两个关键字),系统会根据关键字,自动在下拉列表中显示相关单位名称,然后在下拉菜单里双击选择单位。
第三步:登录密码,新单位首次登录初始密码为aaaaaa(6个小写的a),仅限使用一次。新单位首次登录后,系统自动跳转至《用户信息管理》页,并强制修改登录密码。首次登录单位,仔细按照步骤4认真详细填写用户信息。非首次登录单位跳至步骤五。
第四步:用户首次登录后填写本单位完整、有效的联系信息(包括办公电话和填表人手机号码),并根据本单位情况的变动进行及时更新。第一次登录后必须重新设置密码, 然后用新密码重新登录,并务必记住新设置密码。
第五步:重新登录后按“确认登录”
如忘记密码,请在用户登录页面点击“忘记密码”链接。系统根据用户填写录入人姓名和邮箱进行密码找回,如仍旧无法找回密码,请联系管理员进行重置。
3.进入直报主界面
⑴“公共参数选择区”:选择报表类型,季报和年报。系统根据当前日期默认为年报或季报,如果报表类型为季报,则季度选择框出现。
(2)单位上报状态栏:提示当前登录单位状态包括:
A.当前报表类型:年报、季报
B.上报状态:未上报和已上报两种状态
C.锁定状态:已锁定和未被锁定两种状态,如果状态为已锁定,则表示已过报送期,不能再进行数据录入和修改。
(3)功能模块导航区:系统主要功能模块包括数据录入修改、单位信息维护、表内表间关系检查、制度信息打印及文件上传、统计汇总、用户信息管理、密码重置、锁定与上报和查看数据填报日志九个部分。主要功能操作如下:
4.数据录入修改模块:
用户录入季报或年报数据后,单击“审核”,进行数据审核并显示审核栏次关系,用户根据审核报告进行相应的修改;数据审核完毕后,单击“保存并上报”。
(1)“指标解释”按钮:弹出新窗体,显示指标解释页面。
(2)表内审核:栏次关系
(3)表内审核:核实关系
大部分单位的数据都必须满足表内指标核实关系。如果在填报过程中出现提示“请核实”未通过的,需要各单位仔细核实相应数据,确认情况属实或无误后,在“请填写说明”框里填写相应的审核说明后才能保存上报。
(4)表间关系审核
例如:广基5表-34电视节目销售额应小于广基15表-20广播电视节目销售收入
由于先填写广基5表时,广基15表还未填报,数据为0,所以这里会先行提示,并非错误。两表同时上报后,需要审核此表间关系。
5.表内表间关系检查模块:年度对比
年度对比:
(1)数据应有延续性,与上年(上季)数据对比不能增长或下降幅度过大;
(2)季报的累计值不能出现负数(如出现负数请写文字说明,通过“制度信息打印及文件上传”入口进行上传);
(3)对于收入类数据,增长超过30%的需要对数据做进一步核实;对于宣传类数据和传输覆盖类数据,增长超过40%的需要对数据做进一步核实。对于减少的数据都需要做进一步核实。
(4)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3《2018年统计年报报送工作手册》中 五、“年度对比”的操作方法
五、报表报送时间
报表类型 | 报送时间 | 报送方式 | 备注 |
季报 | 4月、7月、10月10日前,12月15日前 | 网上填报 | 广基16表-季报(一)表,每季度填写累计值。 |
年报 | 次年1月31日前 | 网上填报 | 年报说明和数据对比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通过“制度信息打印及文件上传”入口进入上传. |
六、年报报送流程
1.进入【数据录入修改】填报本单位数据
2.进入【表内表间关系检查】进行数据对比审核
3.报送报表说明和相关材料
七、年报报送时间
2019年1月31日前通过网上直报系统报送。
八、年报说明的报送内容和报送方式
(一)年报说明的报送内容
1.年报说明(2018年公司基本情况和主要业绩情况)见附表1
2.与上年数据对比审核说明(年度对比)见附表2
3.2018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盖章扫描上传)
将扫码的图片插入word 或PDF 中上传,若直接上传图片,系统不能识别。注意缩减图片尺寸,上传文件数据大小限制为2M以内。
(二)年报说明及相关材料的报送方式
报送材料一律要求电子版,通过直报系统中【制度信息打印及文件上传】入口进入上报,操作如下:
(1)单击制度信息打印及文件上传链接
(2)添加上传文档
(3)选择报表类型、文档类别、填写文件名称及上传文件路径。
(4)上传的文件命名格式
单位简称-2018年数据审核
单位简称-2018年年度对比
单位简称-2018年分析报告
单位简称-2018年资产负债表
单位简称-2018年损益表
九、网上直报应注意的问题
1.实行网上直报必须严格执行新修订的《统计法》和《广播影视统计信息报送制度》中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对网上直报的统计信息,报送单位应留存法人签署的纸介资料,以备核查。
2.各填报单位应该填报哪些报表是系统按各单位的属性已经限定,没有发生数据的报表,填“0”并保存上报。但年报中的广基13表《广播影视从业人员统计年报》、广基14表《广播影视财务情况统计年报》、广基15表《广播影视创收情况统计年报》不能为空或都为“0”。
3.季报中的填报栏“1-本季”为“季度累计数”而不是当季数值,季报表一定要连续报送,否则影响当季汇总数据。
4.广基14表《广播影视财务情况统计年报》、广基15表《广播影视创收情况统计年报》、广基16表广播影视统计季报(一)中的所有财务数据都是以“万元”为单位,切记不要照抄财务报表(一般财务报表都以“千元”或“元”为单位)。所有收入指标都要以财务报表为填报依据。
5.其他人员、其他收入数据占总人员、总收入数据比例较大的,需要具体分析包括各类什么样的收入,便于了解目前广播影视发展情况,为今后调整报表提供参考。
6.2019年广播电视统计季报分别应该在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12月15日前填报。
7.各填报单位一定要按时上报报表,否则影响全市数据汇总。
8.我们将对各单位报送情况进行记录,对拒报、迟报、漏报的单位,我们将依据《统计法》和《广播电影电视行业统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规划发展处联系人:刘‐悦 010-68361721
‐‐‐‐‐‐‐‐‐吴‐彤 010-65157698
测科院联系人:‐‐侯黎明 010-68380559
QQ群号(广电资质D群):481775641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019年1月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