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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广播电视局预算项目8K超高清视频制作专项扶持项目管理服务比选公告
202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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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8K超高清视频制作专项扶持项目管理服务

二、采购单位信息

1.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55号

3.采购单位联系人:张老师

4.采购单位联系方式:64081994

三、采购需求描述及成果技术要求

1.工作背景: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发挥北京全国文化中心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科技+内容”深度融合,引导和规范8K超高清及高新视频内容生产,提升作品质量,不断满足市民精神文化需求和高质量视听体验需求,市广电局设立了北京市8K超高清视频制作专项扶持项目。本次比选项目为项目管理服务工作。

2.采购需求:

(1)协助完成项目组织工作,完善评审方案,明确实施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协助收集、整理、审核、登记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审核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解答申报单位咨询。

(3)对申报作品进行8K技术测评,在招标人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技术评测指标,制定评测方案,组织开展客观指标测试和图像主观评价,确定技术指标等级出具评测意见。

(4)协助组织作品综合评审,做好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的留存。评审结束后,负责收集整理评审资料,形成评审报告。

(5)负责作品征集、评审、实施、验收等全流程信息记录、有关数据统计分析及项目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6)配合作品宣传推广、年度绩效考评、财务审计等工作,协助撰写宣传稿件、项目实施报告等。

2.技术要求:

(1)负责组建业务团队,业务团队需熟悉8K超高清及高新视频制作、检测业务,具有承办相关工作经验,具备完成委托事项人员、设备、办公等条件。

(2)负责提供或租赁8K超高清视频检测设备(包括但不限于8K超高清视频质量自动化测量系统、8K超高清主观评价系统、8K超高清非编系统、8K作品三维声音频监听系统等),具备8K超高清节目音视频基本参数和视频技术指标检测能力,能够完成招标人对申报作品技术指标检测要求。

(3)围绕招标人在本项目的工作目标,研究制定技术评测方案,并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开展时间进度和工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对送测作品的基本参数要求和录制要求、技术质量的主/客观评测方法、测试结果的量化评估方法等)。

(4)建立定期汇报工作机制,使招标人随时了解评审工作的进展情况,对于需要关注的特别问题,及时沟通解决避免工作延误。

3.项目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四、项目预算及拨付方式

项目预算:57.04万元;拨付方式:财政拨款

注:采购人支付给供应商的最终合同总金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批复金额。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采购需求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比选申请方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单位,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单位(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承担过超高清视音频参数和超高清主观评价方法方面的广电行业标准制定;

8.具有开展8K超高清视音频系统和设备第三方检测的案例。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比选程序安排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要求

投标单位应于2023年4月6日17时前递交相应文件(一式三份)至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科技处,逾期送达将被拒绝。所有投标文件均需置于密封的文件袋内提交给招标人,且投标人应对该文件袋加贴封条。采购人将在开标现场拆封。

2.提交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比选申请表;

(4)2022年任意3个月的企业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2022年任意3个月的企业税款缴纳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的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7)项目的报价(可含分项报价)、团队成员情况等;

(8)工作方案及实施进度安排等;

(9)相关工作业绩(提供近三年类似业务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0)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资料。

备注:(1)-(8)条为实质响应部分,所有投标商必须提供,否则按废标处理。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反映情况属实,文件必须页码清晰、统一用A4纸张胶装成册(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3.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55号新闻出版大厦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5号院
邮编:101117
联系电话:010-5556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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