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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广播电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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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2018年根据《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发﹝2018﹞31号)要求,原市新闻出版广电局的新闻出版、电影管理职责划入市委宣传部,在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广播电视管理职责的基础上,组建市广播电视局,作为市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广播电视宣传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把握正确的舆论和创作导向;负责起草本市关于广播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推进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2.负责制定本市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公益工程和活动,扶助农村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

3.负责统筹规划本市广播电视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负责广播电视统计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本市广播电视机构和业务,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市场经营活动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对境外卫星电视节目接收的监管。

5.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负责对网络视听节目、广播电视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6.负责推进本市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7.组织拟订本市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检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推进应急广播建设。

8.负责本市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管理;负责广播电视领域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组织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

9.依法对本市广播电视行业的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对以市广电局名义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10.指导本市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11.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内设机构12个处室,另设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和工会,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派驻。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即: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综合事务中心、北京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北京新视听发展中心、北京市视听节目监测中心、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宣传中心、北京广播影视交流促进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122人,实有人数122人;事业编制108人,实有人数96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53159.77万元,比上年增加1658.64万元,增长3.22%。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0598.28万元,比上年增加2255.83万元,增长4.6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077.5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9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520.7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3%。

图1:收入决算

图片1.png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9260.29万元,比上年增加2063.82万元,增长4.37%,其中:基本支出10056.8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0.42%;项目支出39203.4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9.5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图片2.png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0198.90万元,比上年增加2707.81万元,增长5.70%。主要原因:因工作任务增加,年中追加项目经费,如第33届“飞天奖”和第27届“星光奖”颁奖典礼组织接待保障、第五届中非媒体合作论坛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702.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1.9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8295.2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5.6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8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2022年度决算11.96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6.49万元,下降57.96%。其中:

“进修及培训”2022年度决算11.96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6.49万元,下降57.96%。主要原因:压缩行业培训的次数和规模。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22年度决算48295.20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251.57万元,减少2.53%。其中:

“广播电视”2022年度决算48295.20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251.57万元,减少2.53%。主要原因:根据财政局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继续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要求及我局工作实际情况,年中核减一般性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2年度决算395.65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1.98万元,下降5.2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2年度决算395.65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1.98万元,下降5.26%。主要原因:离休人员减少,经费降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0056.80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6个事业单位。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64.25万元,比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82.29万元减少118.0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89.37万元减少89.37万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出国任务取消。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度决算数1.90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8.81万元减少6.91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2022年度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外聘专家接待和外省市行业管理部门调研。公务接待51批次,公务接待795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度决算数62.35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84.10万元减少21.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度决算数33.28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34.04万元减少0.76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成本,2022年度更新2辆,车均购置费16.6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度决算数29.07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50.06万元减少20.99万元,主要原因:我局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使用,减少费用开支。2022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0.3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8.66万元,公务用车保险4.46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5.65万元。2022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2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3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084.85万元,比上年减少67.14万元,减少原因:厉行节约,降低成本。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857.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4.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642.9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242.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9.7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105.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7.79%。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度车辆24台,597.07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73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2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5024.89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监测监管(项):反映广播电视监测监管台站等为完成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监测监管等任务的支出。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监测监管、传输发射、广播电视事务以外其他用于广播电视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四、中央对北京中央广播电视无线覆盖运行维护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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