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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爱思开大厦(北京新锦城房地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行政许可变更(延续)申请表(接收卫星传输的电视节目许可)的许可
事项名称 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许可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或许可证号 0031181228000107
许可机关 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审批处室 传媒机构管理处
联系电话 010-65155250
行政相对人名称 爱思开大厦(北京新锦城房地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100007740527608
法定代表人姓名 吴作义
设定依据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许可内容(行政许可决定书)
行政许可决定书

京广行许字[2018]  0031181228000107号

        申请人:爱思开大厦(北京新锦城房地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爱思开大厦26层2608
        法定代表人:吴作义
        2018-12-28,申请人依法向我局申请办理接收卫星传输的电视节目许可,我局于2018-12-28依法予以受理,并于2018-12-29许可其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申请人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施工完成后,于null向我局提出检验检测申请。经我局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null,经我局检验检测,结论为合格。根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八条、《<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五条之规定,现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1.申请人自即日起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许可;
        2.请于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到我局领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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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决定日期 2018-12-29
许可生效日期 2018-12-29
许可有效期限 2020-12-29
公示日期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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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10-5556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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