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政策解读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关于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核准等七个 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审批的 实施意见的解读说明
2022-07-19
分享:
 

被解读政策:【现行有效】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关于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核准等七个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告知 承诺审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为深化本市“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着力培育和激发首都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市场主体活力,根据《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北京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审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关于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核准等七个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审批的实施意见》。

本文件以《北京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审批管理办法》为主要制定依据,进一步明确了告知承诺审批工作的基本原则、内容和流程。结合不同的政务服务事项的特点,在文件制定上有一定的创新和细化。一是细化了告知承诺内容。文件对告知承诺含义作了细化阐述,有助于行政相对人更深入理解告知承诺审批的内涵与外延。附件各事项告知承诺书,细化了审批机关的告知内容,不仅对事项的法律依据、材料目录进行告知,还对主要材料的审查标准进行告知。二是优化了监管方法内容。结合事项特点分类细化不同事项的检查方法内容,以及不同等级违诺失信的表现形式和失信惩戒措施,对责令整改条款和撤销行政许可进行了明确和规范。三是调整了事项验收流程。为落实改革举措,我局重新设置了办事流程,由发证前验收更改为取证后验收。要求申请人取得《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内电视节目许可证(甲种)》三个月内,在运营场所安装好接收卫星节目设备,并向我局监管部门提交检验检测申请。监管部门将在收到检验检测申请后一个月内,开展现场检验检测工作,对申请人履诺行为进行检查。

文件分为告知承诺审批实施意见和附件两部分。实施意见包括“告知承诺含义”、“实施范围”、“办理流程”、“监管措施”、“申诉渠道”五部分主体内容,对我局实行告知承诺审批的含义,基本原则,具体范围,办理条件、标准、流程,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事中事后监管与违诺惩戒措施、失信修复、异议处理等重点内容,均进行明确规定。本事项告知承诺书为格式文本,包括审批部门和申请人基本信息、审批部门履行具体告知事项的详细内容、申请人承诺等重点内容。责令整改通知书和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均为格式文本,包括被许可人名称、设定依据、整改事项或被撤销许可原因及事项等主要内容。

在文件起草过程中,充分征求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已实行告知承诺审批的单位、行政审批工作人员、业务管理部门的意见建议,对具体内容进行多次修改完善。同时结合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对拟实施告知承诺审批的办事流程、监管措施进行审慎论证,确保起草文件的规范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经2022年第9次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供各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022年7月13日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5号院
邮编:101117
联系电话:010-55565513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 微信公众号

  • 政务微博

主办: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承办:北京市广播电视局信息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109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1507号  京ICP备17053169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