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广播电视台,歌华传媒集团,各区融媒体中心,各广播电视制作发行机构: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工作主线,切实提高广播电视新闻宣传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构建全媒体传播格局,2022年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将继续开展广播电视新闻作品、优秀融媒体作品季度推优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广播电视新闻作品
(一)推优范围
由北京广播电视制播机构原创,在推荐季度首次播放的新闻作品均可参加推优,作品类型主要包括消息、评论、专题、系列报道、新闻访谈等。
(二)推优标准
重点鼓励以下新闻作品:
1.深入生动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生动宣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的优秀作品。
2.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工作主线,主题宣传、成就宣传、形势宣传、典型宣传的优秀作品。
3.把握时度效,提高议题设置能力,加强热点问题引导,着力解疑释惑、回应关切、化解矛盾的优秀作品。
4.创新理念、形式、方法、手段和话语表达的优秀作品。
5.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体现“走转改”和提升“四力”要求的优秀作品。
(三)推优数量及奖励办法
推优活动每季度开展一次,全年共4次。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将组织业内专家学者,结合收听收看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各单位报送的作品进行评审。
评选结果将正式印发各单位,由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和官微“首都广播电视”向社会公告,通过“京声京视”文艺评论专栏向各媒体推送宣传,在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中予以倾斜,并从评选结果中择优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推荐参加全国评选。对于获得全国推优的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将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告,予以通报表扬,并组织经验介绍和推介。
(四)报送要求
1.申报数量。推优作品分为广播新闻和电视新闻,原则上每季度北京广播电视台各不超过5个,各区融媒体中心和歌华传媒集团各不超过2个。
2.报送时间。对应四个季度分4批报送,截止日期分别为2022年4月8日、7月8日、10月8日和2023年1月8日。各单位推荐的新闻作品首播时间须在推荐截止时间前一季度内。如,2022年第一季度推荐的作品首播时间须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内,以此类推。每季度应于截止日期前完成网上报送和寄送材料。每季度推优前不再另行发文。
3.对“主创人员”的申报要求。广播电视新闻作品“主创人员”包括记者、编辑等相关工作人员。广播消息类、评论类作品主创人员超过4人,电视消息类、评论类作品主创人员超过5人,按“集体”申报;广播新闻专题类作品主创人员超过5人,电视新闻专题类作品主创人员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如电视作品超过30分钟,主创人员超过7人,按“集体”申报;广播系列报道类作品主创人员超过7人,电视系列报道类作品主创人员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广播电视新闻访谈类节目主创人员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五)报送方式
1.报送材料。包括《优秀广播电视新闻作品推荐表》(见附件1)、作品文稿、电视新闻作品视频文件(MP4格式,编码方式 H264)、广播新闻作品音频文件(MP3格式)。
音视频大小:时长一小时以上,单个文件不超过1.5G,时长半小时以内,单个文件不超过500M。
2.报送方式。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邮寄相结合的方式,请登录www.bj-stsk.com完成申报;《优秀广播电视新闻作品推荐表》纸质材料寄送至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55号新闻出版大厦一期,联系人:吕华,电话:010-65150455。
二、优秀融媒体新闻作品
(一)推荐标准
推荐作品须为北京广播电视制播机构的原创作品,在所属新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抖音、头条号等)主账号首发。作品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等主题主线,贴近时代要求和人民需要,凸显融媒体特征及优势,尊重新媒体传播规律,在作品中综合运用音视频、图文、交互设计等多种形式手段。作品要基于移动优先原则,利用数字移动通信技术和互联网信息平台,创新运用多种传播形式、技术方法、报道体裁和叙事方式开展的整合式新闻报道,避免广播电视新闻的简单搬运和移植。
(二)评选方式
每季度评选一次,全年共4次;根据各季度评选结果组织年度评选。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将组织业内专家学者,从内容主题、表达形式、创作手段、传播效果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审。评选结果将正式印发各单位,由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和官微“首都广播电视”向社会公告,通过“京声京视”文艺评论专栏向各媒体推送宣传,并在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中予以倾斜。
(三)报送要求
1.报送数量。每季度北京广播电视台报送作品不超过20个,歌华传媒集团和各区融媒体中心报送作品不超过5个。
2.报送时间。对应四个季度分4批报送,截止日期分别为2022年4月8日、7月8日、10月8日和2023年1月8日,每季度应于截止日期前完成网上报送和寄送材料。各单位推荐的融媒体作品首发时间须在推荐截止时间前一季度内。每季度推优前不再另行发文。
3.报送方式。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邮寄相结合的方式,请登录www.bj-stsk.com完成申报;《优秀融媒体作品推荐表》(附件2)纸质材料和作品文件(2期节目样片)寄送至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55号新闻出版大厦一期,联系人:吕华,电话:010-65150455。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022年4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