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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北京市广播电视制作播出机构复工防控指引 (3.0版)
202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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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区广播电视制作播出机构众多、人员密集、工种复杂、流动性大,应当严格按照市、区主管部门的要求,实行精准复工管理。为实现北京市各广播电视制作播出机构科学稳妥复工复产,根据北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复工复产防控组办公室相关要求,制定本指引。

一、总则

1.各广播电视制作播出机构要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在疫情防控期间应严格遵循中央、市、区相关疫情防控管理规定,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完善健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动态调整防控措施,建立“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最有效防线,并针对采录编播等工作特点,制定专项防控管理流程。

2.各广播电视制作播出机构要加强工作人员(含临时性工作人员)管理,建立健全员工健康监测台账,做到底数清、信息明。所有新入职员工,须持有入职当日(含)前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尽量减少人员流动,落实出京返京报告工作机制,企业要倡导弹性休假机制,建议所属员工在京过年过节。

3.所有参与广播电视节目采录编播等各环节的工作人员健康宝必须为“未见异常”状态。境外入京人员严格执行“14+7”健康管理措施,14日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严格执行市政府现行核酸检测和隔离规定。

4. 按要求落实好环境常态化检测机制,从严落实测温扫码、通风消杀、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特别是要正确佩戴口罩,防止聚集性风险。

5.要加强所属工作人员防疫知识普及和健康教育,开展督查指导、应急演练,强化提升防控意识和能力。所有工作人员开展工作时,须严格遵守中央、市、区主管部门防疫规定,服从统一指挥,自觉接受健康检查,风险较高的重点岗位人员要纳入“应检尽检”范围。

二、采访管理

6.外出采访要做好记录备案,包括采访人、采访地点、采访对象、前往方式等。

7.外出采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应佩戴口罩。所携带的设备要做好登记管理,归还入库时要进行消毒并进行记录。

8.采访对象尽量提前预约,详细了解并记录对方健康情况。采访当日应做好健康码验证,确保身体健康。

9.采访地尽量选择空气流动性好的非密闭空间,现场人员应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所有采访活动要严格遵守采访地的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并配合做好健康检查。

10.进入中高风险地区进行采访的,要获得采访地防控部门批准。采访中要遵守当地管理规定,全程做好严格防护措施。相关工作人员返京后要按规定居家或隔离,并向所在单位进行健康情况日报告。

11.进入本市新冠肺炎收治医院进行采访的,在征得采访对象同意后,报收治医院批准,并做好严格防护措施。采访中要遵守医院管理规定,不得影响病人、医护人员的救治工作和正常生活。

三、节目录制管理

12.节目录制应尽量选择自有演播室进行,并制定完善的录制方案和应急预案。节目录制使用面积不超过演播室总面积的50%,严格控制好现场人员密度和瞬时流量。

13.节目录制现场要做好进出疏导、有序排队等工作,严格进出人员扫码登记,录制现场应确保人员间距不小于1米。

14.邀请外来嘉宾参与节目录制的,要对嘉宾进行登记备案,提前了解嘉宾健康情况。

15.节目录制方案应尽量设计为无肢体接触环节。演播室录制时,除正在录制的主持人、嘉宾、演员外,其他工作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16.演播室节目录制其他相关事宜,参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视听产业园区演播室复工防控指引》相关规定执行。

17.室外录制时,应尽量选择人群密度低的场所。录制时应遵循当地的各项防疫管理规定和要求。

四、节目编辑和播出管理

18.加强编辑和导播机房管理,进出人员和交接班要登记,到岗工作人员要确保身体健康,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19.在岗工作要全程佩戴口罩,工作人员间距不小于1米。操控设备要使用一次性医用手套,换岗时要对操控设备进行消毒。所有移动存储设备在进入编辑机房和播出机房时应做消毒处理。

20.机房每天应不少于3次开启门窗或排风设备通风,不具备通风条件的应当增加消毒频次。

五、其他

21.所有参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各环节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多团队在大开间、大进深场所共同办公时,工作人员需正确佩戴口罩。工作期间出现人员发烧或身体异常等情况,应及时就医。

22.工作中尽量采用电话或视频会议沟通,确需现场开会,应保证会场不小于1米间距,参会人员、会议场所服务人员需佩戴口罩。会前会后做好消毒,并保持室内通风30分钟以上。

23. 员工食堂要严把冷链环节,加强湿冷区域、后厨、相关载运工具等部位的消杀,按要求落实好环境常态化检测机制。食饮具一人一用一消毒。等候时、就餐后要全程佩戴口罩。就餐人数较多的,要采取有效的分流措施,如延长供餐时间、错峰就餐等,避免人员密集。鼓励员工购(取)餐后分散就座、不扎堆,就餐时不聊天。取餐、就餐时人员间距应保持1米以上。

24.办公楼内所有公共区域注意开窗通风,保持场所内空气流通。通风时优先打开窗户,采用自然通风。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流动。卫生间应保持清洁和干爽,空气流通,提供洗手液,并保证水龙头等设施正常使用。应增加卫生间的巡查频次,视情况增加清洁和消毒次数。

25. 运行中的厢式电梯应保证其换气扇运转正常。厢式电梯的地面、墙壁应保持清洁,受到污染时及时进行消毒。电梯按钮及自动扶梯扶手等经常接触部位每日消毒不少于3次。

本指引适用于在京持证广播电视制作播出企事业单位、区级融媒体中心等,由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制订并解释,由北京市疾控中心归口并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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