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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2017年决算说明
2018-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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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2014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北京市版权局)的通知》(京政办发〔2014〕5号),设立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简称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核定并印发了《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北京市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14〕17号),明确了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是负责本市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和著作权管理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加挂北京市版权局(简称市版权局)的牌子。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宣传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把握正确的舆论和创作导向;负责起草本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工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负责制定本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公益工程和活动,扶助农村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建设和发展,指导、监管广播电影电视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制定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统筹规划本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依法负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统计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本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市场经营活动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对境外卫星电视节目接收的监管;负责新闻记者证的管理。

5.负责对本市互联网出版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等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进行监管;负责对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6.负责推进本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与科技融合,依法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推进三网融合及应急广播建设。

7.负责本市印刷复制业和出版发行业的监督管理。

8.负责本市出版物的进口管理和广播影视节目的进口、收录管理;负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领域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组织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走出去”工作。

9.负责本市著作权管理和公共服务,调解著作权侵权纠纷,协同查处重大著作权侵权案件。

10.依法对本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的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对以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名义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度决算范围包括局本级和11个二级预算单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1个,即: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本级、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后勤服务中心、北京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信息中心、北京音像资料馆、北京市广播影视作品审查中心、北京市新闻出版局信息中心、北京版权保护中心、北京计算机软件登记中心、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出版物鉴定中心、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老干部服务中心、北京市新闻出版研究中心。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112759.1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4051.3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8707.74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91584.4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97.38 %;其他收入2466.9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62 %。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03185.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23.8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97 %;项目支出91862.08 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89.03 %。

2017年结余分配7.2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566.04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691.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34.3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4967.5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3.3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5%;其他支出256.4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2017年度决算 34.37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6.33万元,下降32.21%。其中:

“进修及培训”2017年度决算34.37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6.33万元,下降32.21%。主要原因:压缩行业培训的次数和规模。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017年度决算94967.5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5,157.24万元,增长5.74%。其中:

“新闻出版广播影视” 2017年度决算85754.5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3887.76万元,下降4.34%。主要原因:压减一般性支出。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017年度决算9213.0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9045.00万元,增长5383.93%。主要原因:财政部下达2017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大项目方面)。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17年度决算433.3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28.65万元,下降6.2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7年度决算433.3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28.65万元,下降6.20%。主要原因:离退休人员自然减员。

4、“其他支出” 2017年度决算256.4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无增减变化。其中:

“其他支出” 2017年度决算256.4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无增减变化,为单位职业年金支出。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79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017年度决算679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6116万元,增长904.73%。其中: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2017年度决算679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6116万元,增长904.73%。主要原因:中央下达资助国产影片放映和资助城市影院等相关资金。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1323.50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11个事业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70.07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23.03万元减少52.9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决算数112.3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131.40万元减少19.10万元。主要原因:我局严格控制出国任务;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参加国际纪录片节、电影节、国际书展和境外行业业务交流合作等方面,2017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2个、25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4.49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决算数3.97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11.05万元减少7.08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2017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外聘专家接待和外省市行业管理部门调研。公务接待122批次,公务接待1364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53.8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80.57万元减少26.7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决算数17.6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17.97万元减少0.35万元。主要原因: 2017年更新国Ⅰ国Ⅱ排放标准的老旧公务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36.18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62.60万元减少26.42万元,主要原因:我局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使用,尽量减少费用开支。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3.5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6.78万元,公务用车保险9.53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6.36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使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24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5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501.95万元,比上年增加27.80万元,增加原因:水费、取暖费等经费标准调整以及物价上涨因素等。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815.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3.6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252.2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107.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3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875.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8.67%。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66310.72万元,其中:汽车(使用各类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24辆,614.76万元;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对2017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52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0%,涉及金额56,115.86万元。从评价结果看,52个项目平均得分90.51分,综合评定结果为“优秀”。

二、组织参加美国广播电视(NAB)展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为推动我国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推动广播影视“走出去”发展战略,大力宣传北京市广播影视技术领域中拥有自主创新的技术企业,我局以“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形式组织北京市广播影视科技企业参加美国广播电视展,为企业搭建国际交流合作平台。该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通过公开征集、企业报名、专家评选等多个环节遴选出具有高科技创新能力的北京地区广播影视企业参加NAB展会。

(2)2017年4月24-27日,在NAB展会期间,在美国拉斯维加斯会展中心中央馆内搭建“中国北京广播影视科技创新展区,Beijing Pavilion”,展期四天,展区总面积约180平米。展区设计风格统一,结合参展企业的个性化需求进行调整。

(3)在NAB展会期间举办“中国北京广播影视创新产品发布会China (Beijing) Broadcasting Technology Innovation Product Release”。由参展企业发布产品和技术,解读产品特性,为企业推广提供国际交流的平台。

(4)展览期间在展台举办多场国际交流活动。邀请NAB(美国广播电视协会)、IABM(国际广电设备制造商协会)、IBC(欧洲广播电视设备大会)、IEEE(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SCTE(美国有线电视工程师协会)、巴西广播电视协会、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KOTRA)等国际机构和组织代表出席,同时还邀请节目运营商、节目制作机构、国际企业代表出席交流活动。通过塑造轻松愉悦的交流环境,让项目参与企业与国际广播影视技术专家和企业代表现场交流,拓展业务渠道,寻求合作机会。

(5)组织宣传推广北京广播影视企业高新产品与技术,整合国内外媒体资源,重点从中美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趋势行业政策解读、产品技术热点、国际交流与业务合作等方面宣传技术交流成果对活动内容进行实时双语宣传,实现中国与美国宣传并重。同时,设计相关宣传手册,全面展示北京广播影视科技创新产品与技术方案。以展览展示与现场活动为切入点,从展前筹备、展中交流、展后影响三个方面,对参展企业、展示产品与技术、会议交流热点、业务合作内容等多角度开展宣传报道,做到由点到面,扩大活动影响力。

(6)召集参展企业举办项目总结大会。总结参展企业成功经验及需要改进之处。真正为北京市广电企业办实事,发挥北京展团赴美参展的海外市场推广作用。总结企业在自主知识产权争议、参展产品应符合美国相关管理机构认证及相关法律条款、参展材料准备等方面的展览经验。全面梳理展览会议组织、展台搭建、知识产权保护、现场活动、媒体宣传等方面的内容,为北京市广播影视企业“走出去”提供经验借鉴,建立健全企业国际化推广平台。

(二)评价结论

该项目通过“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方式,为参展企业开展国际业务合作提供了支持,解决了我国企业单独赴国外参加大型展会展台位置偏、展示与交流形式单一、对外宣传渠道匮乏等问题。

经专家评议,该项目综合得分90.50分,其中,项目决策13.42分,项目管理28.32分,项目绩效48.76分,绩效评定结论为“优秀”。

(三)存在问题

1.项目的顶层设计略显不足。项目缺少北京市广播影视科技走出去的发展规划、明确的目标定位和政府财政资金退出机制。

2.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不够完整和准确。如总体目标设置为:“本项目的推出可以降低国内(北京地区)广播影视科技创新型企业海外推广成本,帮助我国广播电视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增强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不够具体,不够合理,不够充分,不便于考核评价。产出数量指标设置为“拟安排8-9家北京广播影视行业中具有科技创新技术研发与设备生产的企业参展。”显得过于单调,也不够合理。缺少质量指标、进度指标和满意度指标,效益指标指向不明确,未量化。

3.对于参展企业的后期跟踪有待完善和加强。如2017年通过参展直接签约603万元人民币,意向1800万美元,市新闻出版广电局科技处对北京中科大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的意向签约合同进行了回访和调查,未对所有的企业进行后期跟踪。难以完全掌握、了解财政资金投入后产生的效果和效益。

4.在媒体宣传方面,对国内宣传力度较大,对海外的宣传力度偏弱。

(四)建议

1.明确政府在本项目中的目标定位,集中有限的资金,为重点扶持企业走出去提供支持。

2.制定北京市广播影视科技走出去的发展规划,指引本项目的有效实施,促进北京广播影视科技走出去。

3.加强绩效管理。制定明确、全面和可量化的绩效目标;加大对参展企业效益效果的跟踪和反馈工作,充分体现财政资金投入所产生的绩效。

4.深入调查和分析,进一步了解北京市广播影视有走出去的企业对于政府扶持的需求,确定政府财政资金扶持的有效方式,科学规划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式。

5.合理划分财政资金与企业资金在本项目中的界限,属于企业该承担、能承担的费用(比如展位费用可以采用统一租、分别承担的方式,谁的展位谁承担),应尽量由企业承担,逐步减少财政资金在本项目上的投入。

6.将媒体宣传的重点放在对外宣传上,通过海外专业人士浏览量较大的广播电视专业技术网站、海外的报刊杂志及移动终端进一步加强北京展览团、参展企业的对外宣传。在展会期间,组织技术交流会、产品推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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