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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东音(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审批(一般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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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审批(一般办理方式)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或许可证号 京广行许字[2023]00312023030700106
许可机关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审批处室 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 010-89150042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东音(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10106MAC7Y6K63Q
法定代表人姓名 徐旭
设定依据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
许可内容(行政许可决定书)
行政许可决定书

京广行许字[2023]00312023030700106号

        申请人:东音(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航丰路1号院2号楼16层1612(电梯层1912-A360)
        法定代表人:徐旭
        ,申请人依法向我局申请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许可,我局于依法予以受理。经我局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符合《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的行政许可条件。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八条之规定,现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1.申请人自即日起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许可;
        2.请于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到我局领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023-03-16
许可决定日期 2023-03-16
许可生效日期 2023-03-16
许可有效期限 2025-03-16
公示日期 2023-03-16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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